第五章〈大乘不共法〉 243
(有關「自性」,參見印順法師《中觀今論》p.64~p.70)
(三)(p.351)空:
1、 無自性而現為自性有,所以是戲論惑亂。是戲論有,也就可知是無自性
的;無自性的,佛就稱之為「空」。
2、 「空」不是什麼都沒有,而是說自性不可得,是無自性,無自性故稱之為
空。25
(有關「空」,參見《中觀今論》p.70~79;《空之探究》p.243~255)
(四)(p.351)緣起、無自性、空、假名、中道
1、 自性不可得的一切法,只是世俗的施設有──假名有,空是不礙於假名有
的:空的,所以是假名有的,因緣生的;因緣生的假名有,所以知道是無
性空的。
2、 緣起觀,無性觀,空觀,假名觀,是同一的不同觀察,其實是一樣的。所
以說:「眾因緣生法,我說即是空,亦為是假名,亦是中道義。」
3、 《中論》卷4〈觀四諦品第24〉,大正30,33b:
「眾因緣生法,我說即是空,亦為是假名,亦是中道義。」
凡是眾多因緣所生的法,我們說它就是空性,這(空性)是假名,(空
性)也是中道。
• 有關「緣起、無自性、空、假名、中道」,參見:
– 印順法師:《中觀今論》p.59~p.81;
– 印順法師:《空之探究》p.216~p.265。
(五)(p.351~p.352)「空故不生滅,常住寂靜相。」
• 萬化的生生滅滅→緣起無自性、空→實際上是不生不滅、常住寂靜相。
1、 透過無性空而深觀一切法的底裏時,知道現實的一切是無自性的假有;有
無、生滅,並沒有真實的有無、生滅。
25 《 大 智 度 論 》 卷37: 「 因 緣 和 合 生 , 是 法 無 自 性 , 若 無 自 性 即 是 空 。 」 ( 大
正25,331b)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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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44 成佛之道講義
2、 儘管萬化的生生滅滅,生滅不息,而以「空」無自性「故」,一切是假生
假滅,而實是「不生滅」的。
3、 一切法本來是這樣的不生不滅,是如如不動的「常住」。這不是離生滅而
別說不生滅,是直指生滅的當體──本性,就是不生滅的26。因此,世相
儘管是這樣的生滅不息,動亂不已,而其實是常自「寂靜相」的。動亂的
當體是寂靜,也不是離動亂的一切而別說寂靜的。
4、 依緣起法,作尋求自性的勝義觀時,就逐漸揭開了一切法的本性,如經上
說:『一切法皆無自性,無生無滅,本來寂靜,自性涅槃』。(《解深密
經》卷2,大正16,693c)
十、(p.352)一切無自性空的勝義觀,可攝為二大門:
(一)法空觀:最扼要的是「觀四門不生」
1、 不自生
2、 不他生
3、 不共生
4、 不無因生
(二)我空觀:五求門
1、 我不即是蘊
2、 非離蘊有我
3、 五蘊非屬於我
4、 五蘊不在我中
5、 我不在五蘊中
十一、(p.352)觀四門不生
【法不自他生,不共不無因,觀是法空性,一切本不生。】
(一)(p.353)四門不生:(參見印順法師《中觀論頌講記》p.60~p.62)
1、 不自生
26 「無常生滅」即是「不生不滅」,參見:《大智度論》卷22,大正25,222b27~c6;印
順法師《中觀今論》p.25~p.39。
編者:釋厚觀
第五章〈大乘不共法〉 245
(1) 自生之定義:自生是自己生起自己的意思。若是自己生自己,那麼在沒
有生起以前,和已經生起之後,二者是沒差別的,若有差別就不是自己
生自己了。
(2) 自 生 之 過 失 : 「 生 」 的 意 義 是 本 來 「 沒 有 」 而 後 來 「 有 」 才 叫 作
「生」,有「生」則必有「能生」與「所生」。
a、 問:「未生時的自體」(能生)存在或不存在?
(a) 若未生的自體不存在→那怎能從不存在的自己而生起自體呢?(犯
生不成之過)
(b) 若未生的自體已經存在→既然自體已經存在了,就不需要再生個自
體了。
b、 問:若「自體」(能生)一定還要「生」起「自體」(所生)的話,
那麼這「能生的自體」與「所生的自體」是否相同呢?
(a) 若「能生的自體」與「所生的自體」不同→既然二者不同,就不再
是自己生自己了。
(b) 若「能生的自體」與「所生的自體」相同→假如說:未生的自體、
已生的自體,毫無不同,那就應該沒有生與未生的差別了。而且,
自體能生自體,生起了還是那樣的自體,那就應該再生起自體,
而犯有無窮生的過失。(犯無窮生之過)(《成佛之道》(增註
本)p.354)
2、 (p.354)不他生:
(1) 他生之定義:「他」是與「自」對立,是由另有自性的「他」而生起。
(2) 他生之過失:
a、 總門:一切法無非是「自」,「自」之外無復有「他」,若破「自」
即破「他」。
b、 相即:如「他」於「他」即是「自」,破「自」即破「他」。
c、 相待:待「自」故有「他」,「自」若不成,「他」亦不立。
(參見 吉藏《中觀論疏》卷第三本,大正42,42c5~8)
3、 (p.354)不共生:
(1) 共生之定義:共生是「自生」與「他生」的綜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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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46 成佛之道講義
(2) 共生之過失:「自生」不成立,「他生」不成立,自生與他生都不成,
那共生又怎能成立呢?
4、 (p.355)不無因生:若無因而有的話,布施、持戒等應墮地獄;五逆、
十惡應當生天。但這是不可能的!
(二)《中論》卷1〈觀因緣品第1〉(大正30,2b6~17)
諸法不自生 亦不從他生 不共不無因 是故知無生
不自生者,萬物無有從自體生,必待眾因。復次,若從自體生,則一
法有二體:一謂生,二謂生者。若離餘因從自體生者,則無因無緣。又
生更有生,生則無窮。自無故他亦無。何以故?有自故有他,若不從自
生,亦不從他生。
共生則有二過,自生他生故。
若無因而有萬物者,是則為常。是事不然,無因則無果,若無因有果
者,布施、持戒等應墮地獄,十惡、五逆應當生天。以無因故。
(參見印順法師《中觀論頌講記》p.59~p.64)
(三)(p.355)一切法無自性空,一切法本不生。
• 《菩提道次第廣論》卷19引經〈上士道 毘缽舍那〉
《無熱惱請問經》云:「若從緣生即無生,於彼非有生自性,若法仗緣說
彼空,若了知空不放逸。」初句說言「緣生即無生」,第二句顯示無生之
理云:「於彼非有生自性」是於所破加簡別,言謂無性生。
(福智之聲出版社,p.447~p.448)
• 《法華經》卷1〈方便品第2〉:「諸法從本來,常自寂滅相。」(大
正9,8b)
十二、(p.355)我空觀
【我不即是蘊,亦復非離蘊,不屬不相在,是故知無我。】
(一)「我」有二種:「補特伽羅我」與「薩迦耶我」
1、 補特伽羅(pudgala):數取趣,不斷在生死中受生的個體。
補特伽羅我執:無論是自己,別人,畜生,都有身心和合的個體,都可說
有世俗假我的(受假)。但眾生不能悟解,總以為是實體性的眾生在輪
迴,就成為補特伽羅我執。
編者:釋厚觀
第五章〈大乘不共法〉 247
2、 薩迦耶(satka¯ ya):
(1) 薩(sat):有;虛偽;移轉。
(2) 迦耶(ka¯ ya):身、聚集。
薩迦耶見:又稱有身見(satka¯ yadr.s. .ti)。在自己的身心和合中,生起自
我的感覺,與我愛、我慢的特性相應,與他對立起來(名假)。這是根本
沒有的妄執──薩迦耶見。
(有關「薩迦耶見」,參見:《望月佛教大辭典》(二) p. 1442 下~p.
1444 下)
(二)(p.356)薩迦耶我執唯於自身而起
1、 對他人,有補特伽羅我執;對自己,有補特伽羅我執,更有薩迦耶見的我
執。(p.356)
2、 《大毘婆沙論》卷49(大正27,255a):
此見於有身轉,故名有身見。
此見於自身轉,非他身;於有身轉,非無身,故名有身見。
餘見於自身轉或於他身轉;於有身轉,或於無身轉,故不名有身。
(三)(p.356)「俱生我執」與「分別我執」
(四)(p.356)自我的特性:
1、 實:實有。
2、 一:自有。
3、 常:常有。
4、 樂:主宰、自在。
• 薩迦耶我執:實有(實)、自有(一)、常有(常),為自我內含的特
性。這與執法有自性的自性,定義完全一樣。所以約法說無自性,約眾生
說無我,其實是可通的。所以說為法無自性空,我無自性空,又說為法無
我,人(補特伽羅)無我。可是薩迦耶我執,又在這實,一,常的妄執
上,進而說樂。覺得自身為獨立的,就覺得是自由自在的。從我(妄執)
的本性說,我是樂的;從我所表現的作用說,是自我作主,由我支配(主
宰,是我的定義)的權力意志。所以薩迦耶我,是以主宰欲而顯出特色。
不過,如通達無自性,通達實,一,常的我不可得,主宰的自在我,也就
失卻存在的基石而遣除了。這些,是觀我空所必應了達的意義。(《成佛
之道》p.356~35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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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48 成佛之道講義
(五)佛法中所說的無我,主要在不起薩迦耶見。
• 印順法師《中觀今論》p.250:
不悟補特伽羅我假名有,起人我見,因而引起薩迦耶見,執我我所。如
能達補特伽羅我性空,即不起薩迦耶見,也自然不執我所依我所取的我
所。約此意,所以不執我,法執──我所也就不起了。不執我法實有自
性,實執破除,即不起煩惱、造業、受果,幻現的生死流轉,也即能寂
滅。
• 印順法師《中觀今論》p.243~p.244:
– 你、我、人、畜,都是有情,緣有情而起實有自性執,是人我見,又
名補特伽羅我執。不得我空觀的,對這凡是有生命的,都會生起此我
執。但此我執不是薩迦耶見,薩迦耶見是專在自己身心中,直感自我
的實在。對其他的人畜,雖見為實在的補特伽羅,不會生起自我的執
見。故人我見與薩迦耶見,極為不同。
– 佛法中所說的無我,主要在不起薩迦耶見。但有薩迦耶見的,必起
補特伽羅我見;起補特伽羅我見的,如緣他補特伽羅,即不起薩迦耶
見。
– 薩迦耶見必依補特伽羅我見而起,所以《阿含經》說我空,也即觀五
蘊而說補特伽羅我不可得,也即能因此而破除薩迦耶見。補特伽羅的
我執既無,薩迦耶見即失卻依託而不復存在。要離薩迦耶見,必須不
起補特伽羅我執。要想不起補特伽羅我執,也要不起法我執,所以經
中觀六處無我時,即明一一處的無實。
– 大乘法明一切法空,而結歸於「一切法尚空,何況我耶」?假名的補
特伽羅,依假名的五蘊法而安立,所以悟得法無性,補特伽羅的自性
見,即隨而不起。依假名的補特伽羅(間接依五蘊)引起取識相應的
薩迦耶見,所以悟得補特伽羅無性,補特伽羅我不可得,薩迦耶見的
我執也即無從安立。根本佛教注重遠離薩迦耶見,與大乘的廣明一切
法性空,意趣完全一致。
(六)(p.357)我與五蘊
1、 即蘊計我:
編者:釋厚觀
第五章〈大乘不共法〉 249
(1) 蘊:眾多、生滅無常、苦、不自在。
(2) 我:獨一、恆常不變、樂、自在。
• 若執蘊即是我,則「我」就會變成多、無常、苦、不自在,與「我」之
定義 不合。
2、 (p.357)離蘊計我:
• 若離蘊有我,此「我」究竟在何處?此「我」是怎樣的一個形態?
若離了五蘊,就怎麼也不能形容,不能證明我的存在,不能顯出我的作
用。
• 《中觀論頌講記》p.323:
我如異於五陰,我與陰分離獨在,即不能以五陰的相用去說明。不以
五陰為我的相,那我就不是物質的,也不是精神的,非見聞覺知的;
那所說的離蘊我,究竟是什麼呢?
3、 (p.358)五蘊屬我所有: 如人有物,應該明顯的有別體可說。然而離了
五陰,無法證實我的存在,故 不能說我擁有五蘊,五蘊屬我所有。
4、 (p.358)五蘊在我之中
5、 (p.358)我在五蘊之中
相在(五蘊在我之中、我在五蘊之中),如人在床上。這都是同時存在,
可以明確的區別出來。但執相屬,相在的我執,如離了五蘊,怎麼也不能
證明為別有我體,所以都不能成立。經這樣的觀察,「故知」是「無我」
的,並沒有眾生妄執那樣的我體;我不過是依身心和合相續的統一性,而
假名施設而已。
• 《大智度論》卷99,大正25,746b26~c26:
如經中佛自說因緣:五眾非佛,離五眾亦無佛,五眾不在佛中,佛不在
五眾中,佛非五眾有。
何以故?五眾是五,佛是一,一不作五,五不作一。又五眾無自性故,
虛誑不實。佛自說一切無誑法中,我最第一,是故五眾不即是佛。
復次,若五眾即是佛,諸有五眾者,皆應是佛。
問曰: 以是難故,我先說第一清淨五眾,三十二相等名為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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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50 成佛之道講義
答曰: 三十二相等,菩薩時亦有,何以不名為佛?
問曰: 爾時,雖有相好莊嚴身,而無一切種智;若一切種智在第一妙色
身中,是即名為佛。
答曰: 一切應智,般若中說是寂滅相、無戲論,若得是法,則名無所
得,無所得故名為佛,佛即是空。如是等因緣故,五眾不得即是佛。
離是五眾亦無佛,所以者何?離是五眾,更無餘法可說;如離五指更
無拳法可說。
問曰: 何以故無拳法?形亦異,力用亦異;若但是指者,不應異,因五
指合故拳法生;是拳法雖無常生滅,不得言無。
答曰: 是拳法若定有,除五指應更有拳可見,亦不須因五指。如是等因
緣,離五指更無有拳;佛亦如是,離五眾則無有佛。
佛不在五眾中,五眾不在佛中。何以故?異不可得故。若五眾異佛
者,佛應在五眾中,但是事不然。
佛亦不有(大正藏原作「在」)五眾,所以者何?離五眾無佛,離佛
亦無五眾。譬如比丘有三衣缽故,可得言有,但佛與五眾不得別異,
是故不得言佛有五眾。
如是五種求佛不可得故,當知無佛,佛無故無來無去。
• 有關「我與五蘊」,另參見:
– 《大智度論》卷42,大正25,368c28~369a12;
卷55,454c18~455a13;卷72,564c4~9
– 印順法師《中觀論頌講記》〈觀然可然品第10〉 p.208~p.209 (五求
門)。
– 印順法師《中觀論頌講記》〈觀法品第18〉p.321~p.324。
– 印順法師《中觀論頌講記》〈觀如來品第22〉p.404~p.406。
十三、(p.358)我空與法空互相證成
【若無有我者,何得有我所?諸法性尚空,何況於彼我!】
(一)(p.359)「我」與「我所」
1、 我 :我是受假,是取身心而成立的。
2、 我所:我所有的、我所依的都是法。
(1) 我所有法:如我的身體、財產、名位,凡繫屬於我的,就是我所有的
法。
編者:釋厚觀
第五章〈大乘不共法〉 251
(2) 我所依法:五蘊、六處、六界、六識,都是我所依的法。
• 無我,就沒有我所,所以我空也就法空了。
反之,諸法的自性,似乎是真實的,尚且是空的,何況那依法而立的我?
這更不消說是空的了。(p.359)
(二)(p.359)各學派對「我空」、「法空」之看法
1、 西北印的說一切有系:以為佛但說無我,法是不空的。(如毘曇系)
2、 中南印的大眾系:佛說我空,也說法空。(如《成實論》)
3、 瑜伽宗:小乘但說我空,大乘說我法二空。(近於西北印的有部系)
4、 中觀宗:小乘有我法二空,大乘也是我法二空。(近於中南印的學派)
(1) 清辨說:小乘唯悟我空,大乘悟我法二空。
(2) 月稱說:大乘固然悟我法二空,小乘也同樣的可以悟入我法二空性。
(參見《中觀論頌講記》p.316)
(三)(p.360)龍樹對我空、法空之看法:凡通達「我空」的,一定能通達
「法空」。
1、 二乘聖者急求證悟,雖不廣觀一切法空,但不會執著法是實有的。
2、 大乘雖廣觀一切法空,而由博反約的正觀,仍是從無我、無我所悟入。
(1) 《大智度論》卷31,(大正25,287b13~17)
略說有二種空:眾生空、法空。小乘弟子鈍根故為說眾生空,我我
所無故則不著餘法。大乘弟子利根故為說法空,即時知世間常空如涅
槃。
(2) 《大智度論》卷26,(大正25,254a8~10)
不大利根眾生,為說無我。利根深智眾生,說諸法本末空,何以故?
若無我,則捨諸法。
(3) 《大智度論》卷26,(大正25,254a14~17)
佛法二種說:若了了說則言一切諸法空;若方便說則言無我。是二種
說法皆入般若波羅蜜相中,以是故佛經中說:趣涅槃道皆同一向,無
有異道。
(4) 《大智度論》卷31,(大正25,292b12~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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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52 成佛之道講義
若無我、無我所,自然得法空。以人多著我及我所故,佛但說無我、
無我所,如是應當知一切法空。若我、我所法尚不著,何況餘法。以
是故,眾生空、法空終歸一義,是名性空。
(5) 《大智度論》卷31,(大正25,287b28~c6)
聲聞者但破吾我因緣生諸煩惱,離諸法愛,畏怖老病死惡道之苦,不
復欲本末推求了了壞破諸法,但以得脫為事。
大乘者破三界獄、降伏魔眾、斷諸結使及滅習氣,了知一切諸法本
末,通達無礙,破散諸法,令世間如涅槃同寂滅相,得阿耨多羅三藐
三菩提,將一切眾生令出三界。
(6) 《大智度論》卷31,(大正25,288 c26~29)
問曰:我我所及常相不可得故應空,云何言有為法有為法相空?
答曰:若無眾生,法無所依。又無常故無住時,無住時故不可得,知
是故法亦空。
(7) 《大智度論》卷31,(大正25,292b12~15)
若無我、無我所,自然得法空。以人多著我及我所故,佛但說無我、
無我所。如是應當知一切法空,若我、我所法尚不著,何況餘法。
(8) (p.361)依《中論》「觀法品」的開示,雖廣觀一切法空,不生不
滅,而由博返約的正觀,還是從無我我所悟入。
(9) 印順法師《中觀論頌講記》〈觀法品第18〉p.317~p.318:
中觀論論究的法相,是阿含經,從頭至尾,都是顯示釋尊的根本教
法。釋尊開示所悟的如實法;論主即依經作論,如實的顯示出來。
佛的根本教典,主要的明體悟我空,所以論主說阿含多明無我,多
說我空。但佛的本意,生死根本,是妄執實有,特別是妄執實有的自
我,所以多開示無我空。如能真的解了我空,也就能進而體悟諸法無
實的法空了。但一分聲聞學者,不能理解這點,以為不見有我,確實
有法,是佛說的究竟義。龍樹見到了這種情形,認為沒有領悟佛的本
意;他們如執著諸法實有,也決不能了解我空。所以在本論中,一一
指出他們的錯誤,使他們了解法性本空。學問不厭廣博,而觀行要扼
其關要;所以本品正論觀法,如不見有我,也就沒有我所法,正見一
切諸法的本來空寂性了。從破我下手,顯示諸法的真實,為三乘學者
共由的解脫門。明我空,不但是聲聞;說法空,也不但是菩薩。一切
法性空,卻要從我空入手,此是本論如實體見釋尊教意的特色。
編者:釋厚觀
第五章〈大乘不共法〉 253
(四)(p.361)凡是通達我空的,一定能通達法空;可以不深觀法空,不開顯
法空,而決不會堅執自性有而障礙法空的。如執法實有,那他不但不解法
空,也是不解我空的;不但不除法執,也是不除我執的。
1、 《金剛般若波羅蜜經》(大正8,749b)
是諸眾生無復我相、人相、眾生相、壽者相,無法相,亦無非法相。何
以故?是諸眾生,若心取相,則為著我、人、眾生、壽者。若取法相,
即著我、人、眾生、壽者。何以故?若取非法相,即著我、人、眾生、
壽者。是故不應取法,不應取非法。以是義故,如來常說:「汝等比
丘!知我說法如筏喻者,法尚應捨,何況非法」!
2、 印順法師《般若經講記》p.49~p.53:
我、人等四相,合為一我相:無此我相,即離我相的執著而得我空。
無法相,即離諸法的自性執而得法空。無非法相,即離我法二空的空
相執而得空空。執我是我見,執法非法是我所(法)見;執有我有法是
有見,執非法相是無見。般若離我我所、有無等一切戲論妄執,所以說
『畢竟空中有無戲論皆滅』。能三相並寂,即能於般若無相生一念清淨
心。· · · · · ·
依眾生的自體轉,執有主宰的存在自體,即我執;於所取的法相上轉,
執有存在的實性,是法執;這是於有為法起執;如於無為空寂不生不滅
上轉,執有存在自性,即非法執。所以,執取法相而不悟法空,執非法
相而不悟空空,終究是不能廓清妄執的根源,不知此等於不知彼,所以
也不得我空了。· · · · · ·
筏喻經27,出增一阿含中。法與非法,有二義:
一、法指合理的八正道,非法即不合理的八邪。法與非法,即善的與惡
的。如來教人止惡行善;但善行也不可取著,取著即轉生戲論──「法
愛生」,而不能悟入無生。約「以捨捨福」說,善法尚且不可取著,何
況惡邪的非法?
二、法指有為相,在修行中即八正道等;非法指平等空性。意思說:緣
起的禪慧等功德,尚且空無自性,不可取執,那裡還可以取著非法的空
相呢?本經約後義說。
27 《增壹阿含經》卷38,大正2,760 a26:「佛告比丘:善法猶可捨,何況非法。」
《 筏 喻 經 》 , 參 見 : 《 增 壹 阿 含 經 》 卷38〈 馬 血 天 子 問 八 政 品 第43〉 (5) , 大
正2,759c28~760b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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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54 成佛之道講義
十四、(p.362)初學從身起觀
【惑業由分別,分別由於心,心復依於身,是故先觀身。】
(一)心 → 妄分別(不正思惟) → 惑 → 業。
生死是由於惑、業,惑、業由於分別,參見《成佛之道》(增註本)p.348:
「苦因於惑業,業惑由分別,分別由戲論,戲論依空滅。」
(二)惑亂的妄分別,是由於心,心又是依於身,故先觀身不淨、苦、空、無
常、無我。《成佛之道》p.363:
四念處以觀身為先,觀身不淨,觀身為不淨、苦、無常、無我,就能悟
入身空。對身體的妄執愛著,能降伏了,再觀身心世界的一切法空──
無我無我所,就能趣入解脫。
(三)(p.362)此身實為眾生堅固執著的所在。貪、愛、喜、樂阿賴耶,所
以生死不了;而阿賴耶的所以愛著,確在『此識於身攝受藏隱同安危
義』28的取著。
1、 印順法師《如來藏之研究》p.241
阿賴耶──藏,是窟、宅那樣的藏。《攝大乘論》中,玄奘譯義為「攝
藏」、「執藏」。攝藏,魏佛陀扇多譯作「依」;陳譯作「隱藏」;隋
譯作「依住」。玄奘所譯《解深密經》說:「亦名阿賴耶識,何以故?
由此識於身,攝受藏隱同安危義故」;「攝受藏隱」,《深密解脫經》
作:「以彼身中住著故」。阿賴耶有隱藏、依住的意義,如依住在窟宅
中,也就是隱藏在窟宅中。
2、 演培法師《解深密經語體釋》 《諦觀全集》 3 (經釋三) , p.151~152
阿賴耶識,是依住依著的意思,古譯經論中,很多譯為依處、依住、或
依著的,後人才譯為藏識的。小乘經中雖有賴耶之名,但與大乘經的解
28 《解深密經》卷1,大正16,692b3~18:
爾時,世尊告廣慧菩薩摩訶薩曰:· · · · · ·吾當為汝說心意識祕密之義。廣慧當知:於六
趣生死彼彼有情,墮彼彼有情眾中,或在卵生、或在胎生、或在濕生、或在化生身分生
起。於中最初一切種子心識成熟、展轉、和合、增長、廣大。依二執受:一者有色諸根
及所依執受;二者相名分別言說戲論習氣執受。有色界中具二執受,無色界中不具二
種。
廣慧!此識亦名阿陀那識,何以故?由此識於身隨逐執持故。
亦名阿賴耶識。何以故?由此識於身攝受、藏隱、同安危義故。
亦名為心。何以故?由此識色聲香味觸等,積集滋長故。
編者:釋厚觀
第五章〈大乘不共法〉 255
釋不同。大乘經說一切種子心識有依、住、著的特性,所以藏識具有能
藏、所藏、執藏的三義。依本經說明賴耶,只有攝藏一義。一切種子心
識,所以又名阿賴耶識者,是因此識於身攝受、藏隱、同安危的緣故。
藏隱是依住義,賴耶隱藏、依住在根身中,離則無所隱藏、依住。大眾
部說的『心偏於身』,就含有依住根身而存在的意思。此依執受義推論
出來的:執受有所執受的根身,能執受的心識。根身要由心識的執取,
才能成為生動的有機體,接觸外境,才能引起感覺的反應,如觸手削足
以及無論刺激身體那一部分,都會引起感覺可知。
本經說的攝受藏隱,即一方面攝受根身,一方面又隱藏在根身中。小乘
經中說:「心遠行獨行,無身寐於窟」。沒有身形的心識而寐於窟中,
當知這窟就是身體。因此,身心就發生了共同安危的關係:根身起了
變化,心就隨之變化,根身崩潰腐爛,識就失去藏所;反之,心識起了
變化,根身隨亦變化,心識離了根身,根身亦即無法支持。如人身體強
健,精神即活潑,精神活潑,身體亦即強健。根身與心識,是怎樣的安
危相共、休戚相關,於此可見了!
(四)(p.362)心是剎那不住的,所以如執心為常住的,論稱為『如梵天王
說』。
《大智度論》卷31(大正25,288c29~289a8)
問曰:我、我所及常相不可得故應空,云何言有為法有為法相空?
答曰:若無眾生,法無所依。又無常故無住時,無住時故不可得知,是
故法亦空。
問曰:有為法中,常相不可得,不可得者,為是眾生空,為是法空?
答曰:有人言:我心顛倒,故計我為常,是常空,則入眾生空。
有人言:以心為常,如梵天王說:是四大,四大造色悉皆無常,心意識
是常。是常空,則入法空。
或有人言:五眾即是常,如色眾雖復變化而亦不滅,餘眾如心說。五眾
空,即是法空。是故常空,亦入法空中。
(五)「由心論」與「唯心論」
1、 由心論:依心而起惑造業;身與心是緣起的。從依心而起惑造業來說,佛
法分明為由心論的人生觀;重視自心的清淨,當然是佛法的目的。然心是
依於身的,此身實為眾生堅固執著的所在。(p.36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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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56 成佛之道講義
2、 唯心論:一切唯心造。佛法中,有的直捷了當,以心為主。理解是唯心
的;修行是直下觀心的。這與一般根性,愛著自身的眾生,不一定適合。
因為這如不嚴密包圍,不攻破堡壘,就想擒賊擒王,實在是說來容易做來
難的。(p.363)
(六)(p.362)佛稱「四念處」為「一乘道」
1、 《雜阿含經》卷24(607經),大正2,171a
如是我聞:一時,佛住舍衛國祇樹給孤獨園。爾時、世尊告諸比丘:
「有一乘道,淨諸眾生,令越憂悲,滅惱苦,得如實法,所謂四念處。
何等為四?身身觀念處;受;心;法法觀念處」。佛說此經已,諸比丘
聞佛所說,歡喜奉行。
(印順法師《雜阿含經論會編》(中)p.236)
2、 「一乘道」(eka¯ yana-magga)之意義
在四根本尼柯耶中,「一乘道」的說法只用在四念處,但後出的南傳
《大義釋》(Niddesa I,p.455~456)把「一乘道」(eka¯ yana-magga)
適用在四念處、四正勤、四神足、五根、五力、七覺支、八正道等七組
法門。《大義釋》說釋尊是「一」,因為他獨一無伴侶、一向無煩惱、
已經通過一乘道、獨一證得無上正等正覺。一乘道究竟是指什麼?巴利
注釋書《長部注》 ( Suman˙ galavila¯ sin¯ı III p.743~744 ) 與《中部注》 (
Papañcasu¯ dan¯ı I , p.229~230 ) 提出五種基本方式來解說:
(1) a¯ yana很單純的,不過是 magga 的同義語;所以eka¯ yano ayam. maggo
是說:此道(眾生清淨之道)是單一之道,而不是叉道。
(2) eka¯ yana 的道,是指行者必須單獨通過。所謂「單獨」是指行者已經遠
離大眾,並且以出離心而捨感覺的客體。
(3) 一乘道(eka¯ yana path)所以是一,在於它是最好的,也就是一切有情
最為第一,這就是指佛陀。
(4) 一乘道是只有在一個地方發生,或只有在一個地方發現的「道」。就此
一經文的文義,就是佛陀的法、毘奈耶。
(5) 最後,一個稱之為一乘的道,是行者只有去到一個地方,亦即是涅槃。
(參見:Gethin, R. M. L. The Buddhist Path to Awakening, A Study of the
Bodhi-Pakkhiya¯ Dhamma¯ , Leiden : E. J. Brill, 1992, pp.59~61)
編者:釋厚觀
第五章〈大乘不共法〉 257
十五、(p.363)離內外執契真實
【無我無我所,內外一切離,盡息諸分別,是為契真實。】
(一)以「無我無我所」的正觀,觀察內而身心,外而世界,知道這一切都是似
有真實而無自性的。觀我無自性,名我空觀;觀法無自性,名法空觀。
由於空觀的修習成就,能離一切法的戲論相,也就不於一切而起我我所
執。因此,盡息所有的諸分別。
現證的般若現前,就是契入一切法的真實相;這名為空性,法性,法界,
真如等,都只是假立名言。這實是超脫一切分別妄執,超越時空性,質量
性,而證入絕待的正法。
(二)(p.364)「諸法不生故,般若波羅蜜應生。」
1、 【經】《大品般若經》卷11〈照明品第40〉(大正8,302 c17~28)
舍利弗白佛言:世尊!云何應生般若波羅蜜?佛告舍利弗:色不生
故,般若波羅蜜生。受想行識不生故,般若波羅蜜生。檀那波羅蜜不
生故,般若波羅蜜生。乃至禪那波羅蜜不生故,般若波羅蜜生。內空
乃至無法有法空,四念處乃至八聖道分,佛十力乃至一切智,一切種
智不生故,般若波羅蜜生。如是諸法不生故般若波羅蜜應生。舍利弗
言:世尊!云何色不生故般若波羅蜜生?乃至一切諸法不生故般若波
羅蜜應生?佛言:色不起、不生、不得、不失故。乃至一切諸法不
起、不生、不得、不失故,般若波羅蜜生。(《大智度論》卷40,大
正25,496c22~497a4)
2、 【論】《大智度論》卷40,大正25,498b7~13:
舍利弗已問供養般若事,今問行者云何生般若波羅蜜?
佛答:若行者觀色等諸法不生相,是則生般若波羅蜜。
舍利弗復問:云何觀色等不生故,般若波羅蜜生?
答曰:色等因緣和合起,行者知色虛妄不令起,不起故不生,不生故不
得,不得故不失。
(三)(p.364)悟入「無分別性」,依《華嚴經》〈十地品〉說:這是二乘所
共得的。
《大方廣佛華嚴經》 (六十華嚴) 卷 26 〈十地品第22之4〉 , (大正
9, 564b7~565a11 )
菩薩摩訶薩已習七地微妙行慧,方便道淨,善集助道法,具大願力。諸
佛神力所護,自善根得力,常念隨順如來力、無畏、不共法,直心深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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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58 成佛之道講義
清淨,成就福德智慧,大慈大悲不捨眾生,修行無量智道,入諸法本來
無生、無起、無相、無成、無壞,無來、無去,無初、無中、無後,入
如來智,一切心意識,憶想分別,無所貪著,一切法如虛空性,是名菩
薩得無生法忍,入第八地,入不動地,名為深行菩薩。一切世間所不能
測,離一切相,離一切想,一切貪著,一切聲聞辟支佛所不能壞,深大
遠離,而現在前。
譬如比丘得於神通,心得自在,次第乃入滅盡定,一切動心,憶想分
別,皆悉盡滅。菩薩亦如是,菩薩住是地,諸勤方便身口意行,皆悉息
滅,住大遠離。如人夢中欲渡深水,發大精進,施大方便,未渡之間,
忽然便覺,諸方便事,皆悉放捨。菩薩亦如是,從初已來,發大精進,
廣修道行,至不動地,一切皆捨,不行二心,諸所憶想,不復現前。
譬如生梵世者,欲界煩惱不現在前。菩薩亦如是,住不動地,一切心意
識不現在前,乃至佛心、菩提心、涅槃心,尚不現前,何況當生諸世間
心。
佛子!是菩薩隨順是地,以本願力故。又諸佛為現其身,住在諸地法
流水中,與如來智慧為作因緣。諸佛皆作是言:「善哉善哉!善男子!
汝得是第一忍,順一切佛法。善男子!我有十力、四無所畏、十八不共
法,汝今未得為得,是故勤加精進,亦莫捨此忍門。
善男子!汝雖得此第一甚深寂滅解脫,一切凡夫離寂滅法,常為煩惱覺
觀所害,汝當愍此一切眾生。
又善男子!汝應念本所願,欲利益眾生,欲得不可思議智慧門。
又善男子!一切法性,一切法相,有佛無佛,常住不異。一切如來不以
得此法故說名為佛,聲聞辟支佛亦得此寂滅無分別法。
善男子!汝觀我等無量清淨身相,無量智慧,無量清淨國土,無量方
便,無量圓光,無量淨音,汝今應起如是等事。
又善男子!汝今適得此一法明,所謂一切法寂滅無有分別,我等所得無
量無邊,汝應精勤起此諸法。
善男子!十方無量國土,無量眾生,無量諸法差別,汝應如實通達是
事,隨順如是智。是菩薩諸佛與如是等無量無邊起智慧門因緣,以此無
量門故,是菩薩能起無量智業,皆悉成就。
編者:釋厚觀
第五章〈大乘不共法〉 259
諸佛子!若諸佛不與菩薩起智慧門者,是菩薩畢竟取於涅槃,棄捨利益
一切眾生,以諸佛與此無量無邊起智慧門故,於一念中,所生智慧,比
從初地已來乃至七地,百分不及一,無量無邊阿僧祇分不及一,乃至算
數譬喻所不能及。所以者何?先以一身修集功德,今此地中,得無量身
修菩薩道,以無量音聲,無量智慧,無量生處,無量清淨國土,無量教
化眾生,供養給侍無量諸佛,隨順無量佛法,無量神通力,無量大會差
別,無量身口意業,集一切菩薩所行道,以不動法故。佛子!譬人乘船
欲渡大海,未至大海多用功力。入海以風,無復艱礙。一日之行過先功
力,於百千歲,所不能及。菩薩亦如是,多集善根,乘大乘船,入菩薩
所行大智慧海,不施功力,能近一切諸佛智慧,比本所行,若一劫,若
百千萬劫,所不能及。
• 另參見《十住經》卷 3 (大正 10 , 520c10~521b9 );《大智度論》
(卷 10 ,大正 25 , 132a18~b13 );(卷 29 , 272a);(卷48,
405c~406a );(卷 50 , 418a )。
(四)(p.364)《般若經論》也說:「二乘智斷,即是菩薩無生法忍。」
1、 【經】《大品般若經》卷22〈遍學品第74〉(大正8,381b23~c2)
須菩提!是八人29若智、若斷,是菩薩無生法忍。須陀洹若智、若斷,
斯陀含若智、若斷,阿那含若智、若斷,阿羅漢若智、若斷,辟支佛若
智、若斷,皆是菩薩無生忍。菩薩學如是聲聞、辟支佛道,以道種智入
菩薩位,入菩薩位已,以一切種智斷一切煩惱習得佛道。如是須菩提!
菩薩摩訶薩遍學諸道具足,應得阿耨多羅三藐三菩提,得阿耨多羅三藐
三菩提已,以果饒益眾生。
(另參見:《大品般若經》卷15〈成辦品第50〉,大正8,328b)
2、 【論】《大智度論》卷86,大正25,662b16~24
佛示須菩提:二乘人於諸佛菩薩智慧得少氣分,是故八人若智若斷,乃
至辟支佛若智若斷,皆是菩薩無生法忍。智,名學人八智30,無學或九
或十31。斷,名斷十種結使,所謂上、下分十結32。須陀洹、斯陀含,
29 「八人」是「第八人」的意思,即是「須陀洹向」。
30 「學人八智」,有學聖者有八智:法智、比智(類智)、他心智、世智、苦智、集智、
滅智、道智。
31 無學聖者有九智或十智。時解脫阿羅漢九智:八智加上盡智;非時解脫阿羅漢:九智再
加上無生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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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60 成佛之道講義
略說斷三結33,廣說斷八十八結34;阿那含略說斷五下分結,廣說斷九
十二35;阿羅漢略說三漏盡,廣說斷一切煩惱;是名智斷,智斷皆是菩
薩忍。
(另參見《大智度論》卷71,大正25,555a3~24)
(五)(p.364)二乘與佛菩薩之異同點
1、 二乘與佛菩薩之相同點:同樣悟入諸法實相,同證無分別法性。
2、 二乘與佛菩薩之相異處:
(1) 就「願行」而言:佛菩薩有菩提心、大悲心,迴向利他,以本願力廣度
眾生。
(2) 就「斷煩惱、習氣」而言:
聲聞於一切法不著我我所,斷煩惱障。
菩薩不但以我法空性慧,證無分別法性,斷煩惱障,更能深修法空,
離一切戲論,盡一切習氣,得純無相行,圓滿最清淨法界而成佛。
(p.364)
十六、(p.364)善知「無分別」
【真實無分別,勿流於邪計!修習中觀行,無自性分別。】
(一)(p.365)無分別之種類:
1、 如木、石等。
2、 無想定:心、心所法都不起。
3、 無功用,自然而然的不作意,(有漏五識及睡悶等都是如此。)
4、 二禪以上,無尋無伺的無分別。
5、 無自性分別,無分別智證。(從自性分別不可得,而入於無分別法性的現
證。)
(1) 現證的般若:名「無分別智」。
32 五上分結:色貪、無色貪、掉舉、慢、無明;五下分結:薩迦耶見、戒禁取見、疑、欲
貪、瞋。
33 初果聖者斷三結:薩迦耶見、戒禁取見、疑。
34 「八十八結」即是見惑八十八使。(主要為貪、瞋、癡、慢、疑、身見、邊見、邪見、
見取見、戒禁取見等十種煩惱;欲界32種,色界28種,無色界28種,合計88種煩惱。)
35 「九十二結」即是見惑八十八使加上欲界四種修惑(貪、瞋、痴、慢)。
編者:釋厚觀
第五章〈大乘不共法〉 261
(2) 證悟的法性:名「無分別法性」。
(二)(p.366)「自性分別」之意義:
「自性分別」是對於非真實而似真實的戲論相,著相而以為自性有的。自
性有,是我我所執的著處;如起自性分別,就不能達我法空,不能離我我
所執了。
(三)(p.366)「修習中觀行,無自性分別」
1、 修習「空觀」,理解「自性分別」不可得→通向離言無分別的智證。
2、 經說「不應念,不應取,不應分別」之真義:
(1) 分別,不一定是自性分別,而分別自性分別不可得──空觀,不但不是
執著,而且是通向離言無分別智證的大方便!
(2) 應分別、抉擇、觀察,此自性有是不可得的,一絲毫的自性有都沒有,
才能盡離自性有分別。離此自性有分別,就是觀空──無自性分別。
(3) 經說的不應念,不應取,不應分別,是說:不應念自性有,不應如自性
有而取,不應起自性有的分別。不是說修學般若,什麼都不念,不思,
不分別。如一切分別而都是執著,那佛說聞思修慧,不是顛倒了嗎?如
無分別智現前,而不須聞思修慧的引發,那也成為無因而有了!
(四)(p.366)不著相,不作意分別 在從修無分別觀──觀自性分別不可得,
臨近趣入無分別智證時,如著力於分別,抉擇,也是障礙,所以經說不應
念等。這名為『順道法愛』,如食『生』不消化而成病。· · · · · ·所以,在
觀心成就,純運而轉時,不可再作意去分別,抉擇。其實,這也還是不著
相,不作意分別的意思。
(五)(p.366)「順道法愛生」(生: a¯ ma = 不熟)
1、 【經】《大品般若經》卷3,〈勸學品第8〉,大正8,233b3~22
舍利弗問須菩提:云何名菩薩生?須菩提答舍利弗言:生名法愛。舍利
弗言:何等法愛?須菩提言:菩薩摩訶薩行般若波羅蜜,色是空,受念
著,受想行識是空,受念著。舍利弗!是名菩薩摩訶薩順道法愛生。
復次舍利弗!菩薩摩訶薩色是無相,受念著,受想行識是無相,受念
著。色是無作,受念著,受想行識是無作,受念著。色是寂滅,受念
著,受想行識是寂滅,受念著。色是無常乃至識,色是苦乃至識,色是
無我乃至識,受念著,是為菩薩順道法愛生。是苦應知、集應斷、盡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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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62 成佛之道講義
證、道應修,是垢法、是淨法,是應近、是不應近,是菩薩所應行、是
非菩薩所應行;是菩薩道、是非菩薩道;是菩薩學、是非菩薩學;是菩
薩檀那波羅蜜,乃至般若波羅蜜;是非菩薩檀那波羅蜜,乃至般若波羅
蜜;是菩薩方便、是非菩薩方便;是菩薩熟、是非菩薩熟;舍利弗!菩
薩摩訶薩行般若波羅蜜,是諸法受念著,是為菩薩摩訶薩順道法愛生。
2、 【論】《大智度論》卷41,大正25,361c23~362a23
法愛,於無生法忍中,無有利益,故名曰生;譬如多食不消,若不療
治,於身為患。菩薩亦如是,初發心時,貪愛法食,所謂無方便行諸善
法,深心繫著於無生法忍,是則為生、為病;以著法愛故,於不生不滅
亦愛;譬如必死之人,雖加諸藥,藥反成病;是菩薩於畢竟空,不生不
滅法忍中而生愛著,反為其患!法愛於人天中為妙,於無生法忍為累。
一切法中憶想分別,諸觀是非,隨法而愛,是名為生,不任盛諸法實相
水;與生相違,是名菩薩熟。
問曰:是一事,何以故名得頂?名為位?名為不生?
答曰:於柔順忍、無生忍中間所有法,名為頂;住是頂,上直趣佛道,
不復畏墮。
譬如聲聞法中煖、忍中間,名為頂法。
問曰:若得頂不墮,今云何言頂墮?
答曰:垂近應得而失者,名為墮;為頂者,智慧安隱,則不畏墮;譬如
上山,既得到頂,則不畏墮;未到之間,傾危畏墮。頂增長堅固,名為
菩薩位。入是位中,一切結使,一切魔民,不能動搖。亦名無生法忍,
所以者何?異於生故;愛等結使,雜諸善法,名為生。
復次,無諸法實相智慧火,故名為生;有諸法實相智慧火,故名為熟。
是人能信受諸佛實相智慧,故名為熟;譬如熟瓶能盛受水,生則爛壞。
復次,依止生滅智慧故得離顛倒,離生滅智慧故不生不滅,是名無生
法;能信、能受、能持故,名為忍。
復次,位者,拔一切無常等諸觀法,故名為位;若不如是,是為順道法
愛生。
十七、(p.367)止觀相應善入寂滅
【以無性正見,觀察及安住。止觀互相應,善入於寂滅。】
(一)(p.367)世俗假名有,自性不可得。
想修學般若,契悟真實,先要對於一切是世俗假名有,自性不可得,深細
編者:釋厚觀
第五章〈大乘不共法〉 263
抉擇,而得空有無礙的堅固正見。假名有與無性空,是相成不相礙的。所
以說:『宛然有而畢竟空,畢竟空而宛然有』。
(二)(p.367)聞慧、思慧的修習:
有極無自性的正見,而不壞世俗緣起有的一切,這就是聞思慧的學習。
(三)(p.367~368)修慧之學習:
1、 如修止而已得到輕安,已經成就正定,就可以不礙假有的空性正見,依定
修觀,入於修慧階段。
(1) 有分別影像:以無性空為所緣而修「觀察」。
(2) 無分別影像:以無性空為所緣而修「安住」(不加觀察的無分別)。
如安住了,再修觀察;這樣的止觀雜修,都是以無性空為所緣的。
2、 修觀成就 觀心純熟時,安住,明顯,澄淨,如淨虛空的離一切雲翳一
樣。那時,『一切法趣空』,觀一切法相,無一法可當情而住的,都如輕
煙一樣。修觀將成就時,應緩功力,等到由觀力而重發輕安,才名修觀成
就。
(四)(p.368)止觀雙運,善入於寂滅
修觀成就以後,就「止觀互相應」,名為止觀雙運。
1、 以無分別觀慧→能起無分別住心。
2、 以無分別住心→能起無分別觀慧。
止觀均等,觀力深徹;末了,空相也脫落不現,就善入於無生的寂滅法
性。到此,般若──無分別智現前。
(五)(p.368)「般若波羅蜜,能滅諸邪見煩惱戲論,將至畢竟空中。」
《大智度論》卷71,大正25,556b26~27:
「般若波羅蜜,能滅諸邪見煩惱戲論,將至畢竟空中。方便將出畢竟
空。」
• 般若將入畢竟空,絕諸戲論;方便將出畢竟空,嚴土熟生。
(六)(p.368)「慧眼都無所見」
《大般若波羅蜜多經》 (初分) 卷8 〈轉生品第四之一〉 , 大正5 ,
43b13~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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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64 成佛之道講義
爾時舍利子復白佛言:世尊!云何菩薩摩訶薩得淨慧眼?
佛告具壽舍利子言:舍利子!諸菩薩摩訶薩得淨慧眼,不見有法若有
為若無為,不見有法若有漏若無漏,不見有法若世間若出世間,不見有
法若有罪若無罪,不見有法若雜染若清淨,不見有法若有色若無色,不
見有法若有對若無對,不見有法若過去、若未來、若現在,不見有法若
欲界繫、若色界繫、若無色界繫,不見有法若善、若不善、若無記,不
見有法若見所斷、若修所斷、若非所斷,不見有法若學、若無學、若非
學非無學,乃至一切法若自性若差別都無所見。舍利子!是菩薩摩訶薩
得淨慧眼,於一切法非見非不見,非聞非不聞,非覺非不覺,非識非不
識。舍利子!是為菩薩摩訶薩得淨慧眼。
(參見:《大品般若經》卷2,大正8‧227b~c ; 印順法師《如來藏之研
究》 p.90~p.91)
(七)(p.368)「真見道」與「相見道」
1、 護法等菩薩造《成唯識論》卷9(大正31,50b14~17):
前真見道證唯識性。後相見道證唯識相。· · · · · · 前真見道根本智攝,後相
見道後得智攝。
2、 印順法師《辨法法性論講記》(收入《華雨集》第一冊p.261~p.262)
見道有二:一為真見道;二為相見道。正見是真見道,如《般若經》
說:『慧眼於一切法都無所見』。真正的般若現前,一切的法都不現
前。這就是畢竟空性,或名真如,或名法性。無能取、所取,無能詮、
所詮,平等平等。菩薩在定中真見道,一切法都不可得,從真見道出定
後,從般若起方便,或名後得智。· · · · · ·通達空性是什麼樣的,在後得智
中,以世間語言、思想表達出來。法性是這樣那樣,其實這已不是真實
的,因為有相可得,所以名相見道。
真見道時,般若是無相的,沒有一切相,空相也沒有。當時是一切相不
可得,唯識家如此說,中觀家也如此說。真見道證得真如,真如就是法
性。沒有虛妄的,名真;這虛妄的有能取、所取的對立,能詮、所詮的
差別,觸證得無二無別的,所以名為如。真見道是一切法相不現前的。
般若經說:『一切法不生,則般若生』,就是這個意義。
(參見《成唯識論》卷9,大正31,50a5~b17)
十八、(p.368)依般若圓滿諸功德
【善哉真般若!善哉真解脫!依無等聖智,圓滿諸功德!】
「涅槃德」與「大菩提德」皆依般若波羅蜜,才能圓滿。
編者:釋厚觀
第五章〈大乘不共法〉 265
(一)涅槃:共三乘。
「菩提薩埵,依般若波羅蜜多故,心無罣礙;無罣礙故,無有恐怖,遠離
顛倒夢想,究竟涅槃。」(《般若波羅蜜多心經》)
(二)無上菩提:不共二乘。
「三世諸佛,依般若波羅蜜多故,得阿耨多羅三藐三菩提。」(《般若波
羅蜜多心經》)
5.2.7 柒、大乘三系(p.369~p.396)
釋厚觀(2003.4.2)
一、(p.369)法性無二,隨機巧說 【法性本無二,隨機說成異。】
(一)法性:一切法的真實相。解脫生死,成佛,都是依現證「法性」而成就
的。
(二)法性本來是無二無別,二乘、菩薩、佛,都是證入這同樣的法性。
(三)經說:「以無為法而有差別。」其實無為法說不上差別,只是依智證淺深
而說差別。如虛空本無差別,因方器、圓器,而說為方空、圓空一樣。
(p.370)
1、 鳩摩羅什譯《金剛般若波羅蜜經》:
一切賢聖皆以無為法而有差別。(大正8,749b17~18)
2、 真諦譯《金剛般若波羅蜜經》:
一切聖人皆以無為真如所顯現故。(大正8,762c21~22)
3、 玄奘譯《大般若經》卷577〈第九能斷金剛分〉:
以諸賢聖補特伽羅,皆是無為之所顯故。(大正7,981a7~8)
4、 《金剛經》梵文本 Vajracchedika¯ Prajña¯ pa¯ ramita¯
asam. skr.taprabha¯ vita¯ hy a¯ ryapudgala¯ h.
5、 世親《金剛般若經論》(大正25,784c5~7)
一切聖人皆以無為法得名。此句明何義,彼法是說因故。何以故?一切
聖人依真如法清淨得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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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66 成佛之道講義
6、 印順法師《般若經講記》p.55~p.56
一切賢聖皆以無為法而有差別。大聖佛陀,二乘聖者,大乘菩薩,或
還在修證的進程中,或已達究竟極果,這都因體悟無為法而成。無為,
即離一切戲論而都無所取的平等空性。無為離一切言說,平等一味,
怎麼會有聖賢的差別?這如廣大的虛空──空間,雖可依事物而說身內
的空,屋中的空,方空、圓空,但虛空性那裡有此彼差別!虛空雖沒差
別,而方圓等空,還是要因虛空而後可說。這樣,無為法離一切戲論,
在證覺中都無可取可說,而三乘聖者的差別,卻依無為法而施設。
7、 《大智度論》卷33(大正25,302c19~23)
【經】菩薩摩訶薩欲到有為、無為法彼岸,當學般若波羅蜜!
【論】彼岸者,於有為、無為法盡到其邊。云何是彼岸?以大智慧悉
知悉盡有為法總相、別相種種悉解;無為法中,從須陀洹至佛,悉皆了
知。
8、 《中論》卷3〈青目釋〉(大正30,25b23~29)
佛說實相有三種:若得諸法實相,滅諸煩惱,名為聲聞法。
若生大悲發無上心,名為大乘。
若佛不出世,無有佛法時,辟支佛因遠離生智。若佛度眾生已,入無餘
涅槃,遺法滅盡,先世若有應得道者,少觀厭離因緣,獨入山林,遠離
憒鬧得道,名辟支佛。
9、 《大智度論》卷99(大正25,747a26~28)
得諸法實相名為佛,得諸法實相差別故,有須陀洹乃至辟支佛、大菩
薩。
10、 《大智度論》卷60(大正25,485c7~10)
般若波羅蜜是諸法實相,正遍知名為佛;小不如是大菩薩、辟支佛、阿
羅漢,轉不如是阿那含、斯陀含、須陀洹。
(四)佛是依緣起而覺證法性的,也就依緣起而開示法性。這雖本無差別,但在
隨機巧說時,不能不成為別異的教說。(p.370)
(五)(p.370)大乘三系之名稱(參考第267頁的表格5.11)
• 印順法師:《以佛法研究佛法》p.302
賢首宗判五教(小、始、終、頓、圓),也可以分作三類:
編者:釋厚觀
第五章〈大乘不共法〉 267
Table 5.11: 大乘三系之名稱
賢首宗 太虛大師 印順法師
破相宗 法性空慧 性空唯名
法相宗 法相唯識 虛妄唯識
法性宗 法界圓覺 真常唯心
– 破相宗:始教一分空教。
– 法相宗:小教及始教一分有教。
– 法性宗:終教36、頓教37、圓教。
二、(p.370)抉擇了義、不了義 【了義不了義,智者善抉擇。】
(一)各宗派對大乘三系之立場
1、 賢首宗:立宗於第三系(法性宗),以破相、法相為權教,以自宗為實
教。
2、 瑜伽宗:立宗於第二系(虛妄唯識),自稱「應理宗」;而稱第一系(性
空唯名)為「惡取空者」;稱第三系(真常唯心)為「此方分別論者」
(中國的佛教)。
3、 三論宗:立宗於第一系(性空唯名),自稱「無所得大乘」。
(二)到 底 什 麼 是 了 義 不 了 義 ? 到 底 誰 是 了 義 , 誰 是 不 了 義 ? 「 智 者 」 應
「善」巧「抉擇」,才能徹見佛法的真實宗旨,也明了佛說的方便大
用。(p.371)
5.2.7.1 (壹)性空唯名系(p.371~p.374)
一、(p.371)一切法之安立
(一)印度的大乘教學(小乘也一樣),都是要安立一切法的。
(二)流轉門之安立:善惡業果,生死流轉的迷倒,是怎樣而有的。這是極根本
的理論,依著而開示人天善法。這實在就是苦、集的說明。(p.371)
36 印順法師:《以佛法研究佛法》p.302:「終教,如《起信論》的如來藏緣起說。」
37 印順法師:《以佛法研究佛法》p.302:「賢首宗的頓教,即是禪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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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68 成佛之道講義
(三)還 滅 門 之 安 立 : 怎 樣 的 徹 悟 法 性 , 斷 惑 證 真 , 成 立 三 乘 聖 法 。 要 從 怎
樣的修習過程,達到涅槃與菩提的圓成。這實在就是滅、道的說明。
(p.372)
(四)從經論的教證看來,大乘佛法的三系不同,主要在成立一切法的見地不
同;最根本的是,業果怎樣安立。(p.372)
二、(p.372)中觀家對「了義」與「不了義」之看法
(一)《無盡意經》、《三摩地王經》說:
1、 了義:顯示勝義,顯示甚深難見,顯示無我、空、無生。
2、 不了義:顯示世俗,顯示名句施設,顯示有我。
• 宗喀巴大師造《辨了不了義善說藏論》卷3引經:(法尊法師譯)
龍猛父子雖未明說依《辨了不了義經》而辨了不了義,然由解釋經義之
理義已顯其說。其《顯句論》,《般若燈疏》、《中觀光明論》等,說
依《無盡慧經》如是安立了不了義,故今此中依據彼經。
如彼經云:「何等名為了義契經?何等名為不了義契經?
若有安立顯示世俗,此等即名不了義經。
若有安立顯示勝義,此等即名了義契經。
若有顯示種種字句,此等即名不了義經。
若有顯示甚深難見難可通達,此等是名了義契經。
若有由其種種名言宣說有我、有情、命者、養者、士夫、補特伽羅、意
生、儒童、作者、受者、無主宰中顯似主宰,此等名為不了義經。
若有顯示空性、無相、無願、無作、無生、不生、無有情、無命者、無
補特伽羅、無主宰等諸解脫門,此等是名了義契經。」
此即說名依了義經,不依不了義經。· · · · · ·
《三摩地王經》亦云:「當知善逝宣說空,是為了義經差別;若說有
情數取士,其法皆是不了義。」《顯句論》說此經分了不了與前經義
同。· · · · · ·
(《佛教大藏經》第48冊(論部14),佛教出版社,民國 67 年 3 月,
p.127~p.128 )
• 有關「了義、不了義」,參見:《望月佛教大辭典》(五) p. 5009上~p.
5010 中。
編者:釋厚觀
第五章〈大乘不共法〉 269
(二)(p.372)《般若經》、《中觀論》等,深廣宣說無自性、空、不生滅
等,是了義教,是義理決了、究竟,最徹底的教說。
三、(p.372)世俗如幻有,勝義畢竟空。
(一)一切如幻如化,唯是世俗假名施設;如從勝義觀察,一切是無自性而不能
安立的。
1、 中觀依於這一了義的立場,一切我、法,都是世俗的,假施設的。從生死
業果,到三乘道果,就是涅槃,凡是安立為有的,都是『唯名,唯假』
的,名言識所成立的世俗有。
2、 如從勝義觀察起來,一切是無自性而不能安立的。這就是『於無住本,立
一切法』,而非從真如實相中去成立一切。
• 《維摩經》卷中(大正14,547c16~22)
問:善不善,孰為本?答曰:身為本。
又問:身孰為本?答曰:欲貪為本。
又問:欲貪孰為本?答曰:虛妄分別為本。
又問:虛妄分別孰為本?答曰:顛倒想為本。
又問:顛倒想孰為本?答曰:無住為本。
又問:無住孰為本?答曰:無住則無本。文殊師利!從無住本,立一切
法。
• 印順法師《印度佛教思想史》p.100:
凡夫的生死流轉,根源在無明,這是「佛法」所說的。依《般若經》
說,無明不能了知一切無所有性,由於不知而起執著,不能出離生死。
所以菩薩以般若而不起執著,不執著而能得解脫。這不外迷真如而有生
死,悟真如而得解脫的意思。「初期大乘」經說,大抵如此。
如《維摩詰經》說:「問:善不善孰為本?答曰:身為本。又問:身
孰為本?· · · · · ·顛倒想孰為本?答曰:無住為本。又問:無住孰為本?
答曰:無住則無本。文殊師利!從無住本立一切法」。從心行的善與
不善,層層推求,到達「依無住本立一切法」,而「無住則無本」。
無住,古德或解說為無明住地。然無住的原語為 aniketa ,無明住地為
avidya¯ -va¯ sa-bhu¯ mi ,梵文不同,古人是望文取義而誤解了!無住應是一
切法都無住處,如虛空一樣,一切色法依此而有,而虛空卻更無依處。
所以「依無住本立一切法」,就是「不動真際建立諸法」。依勝義超越
境地,立一切法,說明一切法,真是甚深甚深,眾生是很難理解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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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70 成佛之道講義
(二)《大品般若經》卷7〈無生品第26〉(大正8,271c10~17)
世間名字故有須陀洹,乃至阿羅漢、辟支佛、諸佛;第一實義中無知無
得,無須陀洹乃至無佛。
須菩提!若世間名字故有知有得,六道別異亦世間名字故有。非以第一
實義耶?須菩提言:如是如是。舍利弗!如世間名字故有知有得,六道
別異,亦世間名字故有,非以第一實義。何以故?舍利弗!第一實義中
無業無報,無生無滅,無淨無垢。
(三)《大品般若經》卷8〈幻聽品第28〉(大正8,276a25~b9)
我如幻如夢,眾生乃至知者、見者亦如幻如夢。諸天子!色如幻如夢,
受想行識如幻如夢。眼乃至意觸因緣生受如幻如夢。內空乃至無法有
法空,檀那波羅蜜乃至般若波羅蜜,如幻如夢。諸天子!四念處乃至十
八不共法如幻如夢。須陀洹果如幻如夢,斯陀含果、阿那含果、阿羅漢
果、辟支佛道如幻如夢。諸天子!佛道如幻如夢。
爾時諸天子問須菩提:汝說佛道如幻如夢,汝說涅槃亦復如幻如夢耶?
須菩提語諸天子:我說佛道如幻如夢,我說涅槃亦如幻如夢,若當有法
勝於涅槃者,我說亦復如幻如夢。何以故?諸天子!是幻、夢、涅槃不
二不別。
四、(p.373)幻現不礙性空,性空不礙幻現。
【諸法從緣起,緣起無性空;空故從緣起,一切法成立。
現空中道義,如上之所說。】
(一)「諸法從緣起,緣起無性空;」
1、 中觀者貫徹了這性空唯名的深見,說色心,染淨,世間法出世間法,都是
世俗假施設的(『亦為是假名』),是從緣而起的。這本是佛在《勝義空
經》所說的根本立場。(p.373)
2、 凡是「緣起」的,就是假名有,以勝義觀察,一切是「無自性」而「空」
的,沒有一法可以安立的。(p.373)
• 《勝義空經》(《雜阿含經》卷13(335經),大正2,92c12~26)
如是我聞:一時,佛住拘留搜調牛聚落。爾時、世尊告諸比丘:「我今
當為汝等說法,初、中、後善,善義、善味,純一滿淨,梵行清白,所
謂第一義空經。諦聽,善思,當為汝說。云何為第一義空經?諸比丘!
眼生時無有來處,滅時無有去處。如是眼,不實而生,生已盡滅,有業
編者:釋厚觀
第五章〈大乘不共法〉 271
報而無作者,此陰滅已,異陰相續,除俗數法。耳、鼻、舌、身、意,
亦如是說,除俗數法。俗數法者,謂此有故彼有,此起故彼起,如無
明緣行,行緣識,廣說乃至純大苦聚集起。又復此無故彼無,此滅故彼
滅,無明滅故行滅,行滅故識滅,如是廣說乃至純大苦聚滅。比丘!是
名第一義空法經」。佛說此經已,諸比丘聞佛所說,歡喜奉行。
(參見印順法師《雜阿含經論會編》(上)p.414)
• 另參見《增一阿含》卷 30 〈六重品第 37 之 2(7) 〉 (大正 2 , 713c~714a
)
聞如是:一時佛在舍衛國祇樹給孤獨園。爾時世尊告諸比丘:我今當說
第一最空法,汝等善思念之。諸比丘對曰:如是,世尊!爾時諸比丘從
佛受教。世尊告曰:彼云何為名第一最空之法?若眼起時則起,亦不見
來處,滅時則滅,亦不見滅處,除假號法因緣法。云何假號因緣?所謂
是有則有,此生則生。無明緣行· · · · · ·生緣死,死緣愁憂苦惱,不可稱
計。如是苦陰成此因緣。
無是則無,此滅則滅。無明滅則行滅· · · · · ·生滅則死滅,死滅則愁憂苦惱
皆悉滅盡,除假號之法。耳鼻舌身意法亦復如是,起時則起,亦不知來
處,滅時則滅,亦不知滅處,除其假號之法。彼假號法者,此起則起,
此滅則滅。此六入亦無人造作,亦名色、六入法,六入亦無人造作,由
父母而有胎者亦無,因緣而有,此亦假號,要前有對,然後乃有。猶如
鑽木求火,以前有對,然後火生;火亦不從木出,亦不離木。若復音人
劈木求火亦不能得,皆由因緣合會然後有火。此六情起病亦復如是,皆
由緣會於中起病。此六入起時則起,亦不見來,滅時則滅,亦不見滅,
除其假號之法,因由父母合會而有。· · · · · ·是謂比丘!此名第一最空之
法。與汝等說如來之所說行之法,我今以為起慈哀心,我今以辦,言當
念修行其法,在閑居之處坐禪思惟,勿有懈怠。今不修行,後悔無益。
此是我之教訓。如是諸比丘,當作是學。爾於諸比丘聞佛所說,歡喜奉
行。
(二)(p.373~p.374)「空故從緣起,一切法成立。」
1、 不是說無性空破壞了一切,不能成立一切法,反而如不是無性空的,有自
性的,那就是實有法。實有、自性有法,就不用從緣而起。這就未生的
不能生,未滅的不能滅,凡夫決定是凡夫,不能成佛了!好在由於「空
故」,是極無自性的,所以要「從緣」而「起」;依於因緣,「一切法」
都可以「成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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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72 成佛之道講義
2、 依於因緣,一切法都可以成立,行善得善報,作惡的得惡報。迷著了流轉
生死,悟證了就得解脫。
而且,以性空的緣起觀一切法,所以不著生死,也不住涅槃,廣行菩薩行
而成佛。
3、 《中論》卷4〈觀四諦品第24〉(大正30,33a22~25)
以有空義故 一切法得成
若無空義者 一切則不成
以有空義故,一切世間、出世間法皆悉成就。
4、 《迴諍論》云:
「若誰有此空,彼有一切義,若誰無空性,彼一切非有。諸說空緣起,
中道為一義,無等第一語,敬禮如是佛。」
(《菩提道次第廣論》卷17引《迴諍論》,福智之聲出版社 , p.414 )
(三)(p.374)「現空中道義,如上之所說。」
1、 依無自性空相應的緣起義立一切法。所以約世俗假施設說,是如幻而
「現」的;約勝義無自性說,是「空」的。
2、 幻現不礙性空,性空不礙幻現。空假無礙,二諦無礙的「中道義」,為性
空宗的了義說。這就是「如上」般若波羅蜜多中「所說」的。
空假無礙:幻現不礙性空,性空不礙幻現。
(1) 約世俗假施設說:是如幻而現。
(2) 約勝義無自性說:是畢竟空寂。
3、 (p.350)「諸法因緣生,緣生無性空。」
佛開示緣起法,說明了「諸法」──外而器界,內而身心;大至宇宙,小
到微塵,都從「因緣生」的。也就是,一切是『此有故彼有,此生故彼
生;此無故彼無,此滅故彼滅』的。· · · · · ·
一切從因緣生的,無論是前後關係的因緣生,或同時關係的因緣生,就可
知諸法是無自性的。· · · · · ·無自性的,佛就稱之為「空」。「空」不是什
麼都沒有,而是說自性不可得,是無自性,無自性故稱之為空。
編者:釋厚觀
第五章〈大乘不共法〉 273
自性不可得的一切法,只是世俗的施設有──假名有,空是不礙於假名有
的:空的,所以是假名有的,因緣生的;因緣生的假名有,所以知道是無
性空的。
緣起觀,無性觀,空觀,假名觀,是同一的不同觀察,其實是一樣的。所
以說:「眾因緣生法,我說即是空,亦為是假名,亦是中道義。」
(《中論》卷4〈觀四諦品第24〉,大正30,33b)
5.2.7.2 (貳)虛妄唯識系(p.374~p.383)
【一切法無性,善入者能入。或五事不具,佛復解深密。】
一、(p.374)虛妄唯識系所宗依的主要經論:
1、 《解深密經》
2、 《瑜伽師地論》(彌勒菩薩說;亦有傳為無著造)
3、 《攝大乘論》(無著)
4、 《顯揚聖教論》(無著)
5、 《大乘莊嚴經論》(本頌是無著造,亦有說是彌勒造;長行為世親釋)
6、 《二十唯識論》(世親)
7、 《三十唯識論頌》(世親)
8、 《成唯識論》(護法等造)
9、 《辯中邊論》(本頌彌勒造,世親釋)
• 參見印順法師《印度佛教思想史》p.247~p.250
二、(p.374)三時教:
第一時教:唯為發趣聲聞乘者,以四諦相轉正法輪。
第二時教:唯為發趣修大乘者,以隱密相轉正法輪。
第三時教:普為發趣一切乘者,以顯了相轉正法輪。
• 《解深密經》卷2〈無自性相品第五〉,大正16,697a23~b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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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74 成佛之道講義
爾時勝義生菩薩復白佛言:世尊!初於一時在婆羅豇斯仙人墮處,施鹿
林中,惟為發趣聲聞乘者,以四諦相轉正法輪,雖是甚奇甚,為希有,
一切世間諸天人等,先無有能如法轉者。而於彼時所轉法輪,有上、有
容,是未了義,是諸諍論安足處所。
世尊!在昔第二時中,惟為發趣修大乘者,依一切法皆無自性無生無
滅、本來寂靜自性涅槃,以隱密相轉正法輪。雖更甚奇、甚為希有,
而於彼時所轉法輪,亦是有上、有所容受,猶未了義,是諸諍論安足處
所。
世尊!於今第三時中普為發趣一切乘者,依一切法皆無自性無生無滅、
本來寂靜、自性涅槃、無自性性,以顯了相轉正法輪。第一甚奇、最為
希有。于今世尊所轉法輪無上、無容、是真了義,非諸諍論安足處所。
三、(p.375)「勝義」與「了義」:
(一)中觀論者:承《般若經》,《無盡意經》而確立的見地,「勝義」是「了
義」。
(二)《解深密經》:勝義諦中,有「深密」與「了義」的分別。說得深隱微密
的,是不了義;說得顯明易了的,是了義。
四、(p.375)五事具足者,善入一切法性,五事不具者,佛復解深密。
(一)(p.375)「五事具足」 1、 已種上品善根。 2、 已清淨諸障。 3、 已成
熟相續。 4、 已多修勝解。 5、 已能積集上品福德、智慧資糧。
五事不具之意義,參見演培法師《解深密經語體釋》,p.218~p.220(天
華出版社,民國81年):
1、 未種善根:根有發生增長的作用,就是因,如花草樹木的根,有抽
枝、發葉、開花、結果的功能性。能生長世出世間的善法因性,叫
善根。無貪等的三善根,除造五無間罪的闡提有情不具外,是一切有
情所具有的。此說未種善根,是未種出世解脫的因性,若以出世的動
機,修習出世的善行,熏成所有的功能性,是為善根。· · · · · ·種善根
是種菩提因,為求個人的解脫,修諸出世的善法,是種聲聞菩提的善
根;為求自他的解脫,修習六度與萬行,是種無上菩提的善根。
2、 未清淨障:障有惑、業、苦的三障。此本每一有情所具有的,現說為
障,是約强有力的煩惱,五無間的罪業,三惡趣的苦報說的。有此,
就受限制,不能學佛修行,但主要的在罪業。· · · · · ·
編者:釋厚觀
第五章〈大乘不共法〉 275
3、 未成熟相續:相續是有情的身心,沒有把他調成出世解脫的,叫未成
熟相續。· · · · · ·
4、 未多修勝解:勝解,是對如來開顯的因果事理,流轉還滅的真義,獲
得堅强不拔的理解,不為任何天魔梵的邪說所動、移轉。有了這樣的
勝解,就可勇往直進的修學佛法,不中道而返了;不然,難免為邪見
所動搖,而不能獲得解脫了!
5、 未能積集福德智慧二種資糧:智慧通諸法真理的,福德是諸功德的源
泉,修行者所求,在此。福智二者,是入佛道的唯一資糧,沒有他就
不能到達佛果。
(二)(p.375~p.376)是否能如實通達一切法皆無自性、無生無滅、本來寂靜、自
性涅槃?
1、 五事完全具足者:能以無倒慧如實通達。
2、 五事不完全具足者:
(1) 有的信而不解。
(2) 有的信而誤解。
3、 五事完全不具足者:不信不解一切法無性空的教說。
• 《解深密經》卷2〈無自性相品第5〉(大正16,695b11~696a29)
如來但依如是三種無自性性,由深密意,於所宣說不了義經,以隱密
相說諸法要:謂一切法皆無自性、無生、無滅、本來寂靜、自性涅槃。
於是經中,若諸有情已種上品善根,已清淨諸障,已成熟相續,已多修
勝解,已能積集上品福德智慧資糧。彼若聽聞如是法已,於我甚深密意
言說,如實解了,於如是法,深生信解,於如是義,以無倒慧,如實通
達。依此通達善修習故,速疾能證最極究竟;亦於我所深生淨信,知是
如來應正等覺,於一切法現正等覺。【1、能信能解人】
若諸有情,已種上品善根,已清淨諸障,已成熟相續,已多修勝解;未
能積集上品福德智慧資糧。其性質直,是質直類,雖無力能思擇廢立,
而不安住自見取中。彼若聽聞如是法已,於我甚深祕密言說,雖無力
能如實解了,然於此法能生勝解,發清淨信,信此經典,是如來說,是
其甚深,顯現甚深,空性相應,難見難悟,不可尋思,非諸尋思所行境
界。微細詳審,聰明智者之所解了,於此經典所說義中,自輕而住。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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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76 成佛之道講義
如是言:諸佛菩提為最甚深,諸法法性亦最甚深,唯佛如來能善了達,
非是我等所能解了,諸佛如來,為彼種種勝解有情,轉正法教;諸佛如
來無邊智見,我等智見猶如牛跡。於此經典,雖能恭敬,為他宣說,書
寫護持,披閱,流布,殷重供養,受誦溫習;然猶未能以其修相發起加
行,是故於我甚深密意所說言辭,不能通達。由此因緣,彼諸有情,亦
能增長福德智慧二種資糧,於彼相續未成熟者,亦能成熟。【2、能信不
解人—A、劣慧】
若諸有情,廣說乃至未能積集上品福德智慧資糧,性非質直,非質直
類,雖有力能思擇廢立,而復安住自見取中。彼若聽聞如是法已,於我
甚深密意言說不能如實解了。於如是法雖生信解,然於其義隨言執著:
謂一切法決定皆無自性,決定不生不滅,決定本來寂靜,決定自性涅
槃。由此因緣,於一切法獲得無見及無相見,由得無見無相見故,撥一
切相皆是無相:誹撥諸法遍計所執相、依他起相、圓成實相。何以故?
由有依他起相及圓成實相故,遍計所執相方可施設,若於依他起相及
圓成實相見為無相,彼亦誹撥遍計所執相;是故說彼誹撥三相。雖於我
法起於法想,而非義中起於義想,由於我法起法想故,及非義中起義想
故,於是法中持為是法,於非義中持為是義。彼雖於法起信解故,福德
增長;然於非義起執著故,退失智慧。智慧退故,退失廣大無量善法。
復有有情,從他聽聞,謂法為法,非義為義,若隨其見,彼即於法起於
法想,於非義中起於義想,執法為法,非義為義。由此因緣,當知同彼
退失善法。
若有有情不隨其見,從彼欻聞一切諸法皆無自性、無生、無滅、本來
寂靜、自性涅槃,便生恐怖。生恐怖已,作如是言:此非佛語,是魔
所說。作此解已,於是經典,誹謗毀罵。由此因緣,獲大衰損,觸大業
障。
由是緣故,我說若有於一切相起無相見,於非義中宣說為義,是起廣
大業障方便。由彼陷墜無量眾生,令其獲得大業障故。【2、能信不解
人—B、惡慧】
善男子!若諸有情,未種善根,未清淨障,未熟相續,無多勝解,未集
福德智慧資糧。性非質直,非質直類,雖有力能思擇廢立,而常安住自
見取中。彼若聽聞如是法已,不能如實解我甚深密意言說,亦於此法不
生信解,於是法中起非法想,於是義中起非義想,於是法中執為非法,
於是義中執為非義。唱如是言:此非佛語,是魔所說。作此解已,於
編者:釋厚觀
第五章〈大乘不共法〉 277
是經典,誹謗毀罵,撥為虛偽,以無量門,毀滅摧伏如是經典,於諸信
解此經典者,起怨家想。彼先為諸業障所障,由此因緣,復為如是業障
所障,如是業障,初易施設,乃至齊於百千俱胝那庾多劫,無有出期。
【3、不信不解人】
善男子!如是於我善說、善制法、毘奈耶,最極清淨意樂所說善教法
中。有如是等諸有情類意解種種差別可得。
(參見:演培法師《解深密經語體釋》,《諦觀全集》 3 (經釋三),
p.241~p.263 ; p.218~p.220 )
五、(p.376)「聲聞五百部,· · · · · ·聞說般若諸法畢竟空,如刀傷心。」
• 《大智度論》卷63,大正25,503c1~5
是聲聞人,著聲聞法。佛法過五百歲後,各各分別有五百部。從是以
來,以求諸法決定相故,自執其法,不知佛為解脫故說法,而堅著語言
故,聞說般若諸法畢竟空,如刀傷心!
六、(p.376)「我依三種無自性性,密意說言一切諸法皆無自性。」
• 《解深密經》卷2,大正16,694a13~15
我依三種無自性性密意,說言一切諸法皆無自性,所謂:相無自性性、
生無自性性、勝義無自性性。
• 依三無性,遣除遍計所執性,說一切法無自性。其實,緣起法──依他起
性,寂滅法性──圓成實性,是有自性的。並非一切都沒有,有的是非
有,有的是實有。(《成佛之道》p.376)
七、(p.377)《大智度論》卷31,大正25,290b8~11
如七尺之身,以大海為深;羅睺羅阿脩羅王立大海中,膝出水上;以兩手
隱須彌頂,下向觀忉利天普見城,此則以海水為淺。
八、(p.377)《大智度論》卷18,大正25,194a18~24
譬如田舍人初不識鹽,見人以鹽著種種肉菜中而食。問言:何以故爾?語
言:此鹽能令諸物味美故。此人便念此鹽能令諸物美,自味必多,便空抄
鹽,滿口食之,鹹苦傷口。而問言:汝何以言鹽能作美?人言:癡人!此
當籌量多少,和之令美,云何純食鹽?
【或是無自性,或是自相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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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78 成佛之道講義
九、(p.377)依實立假:
• 《瑜伽師地論》卷36,大正30,488b22~27
譬如要有色等諸蘊,方有假立補特伽羅;非無實事而有假立補特伽羅。
如是,要有色等諸法實有唯事,方可得有色等諸法假說所表;非無唯事
而有色等假說所表。若唯有假,無有實事,既無依處,假亦無有,是則
名為壞諸法者。
十、(p.378)遍計所執相、依他起相、圓成實相:
• 《解深密經》卷2〈一切法相品第4〉(大正16,693a15~25)
謂諸法相略有三種:何等為三?一者、遍計所執相;二者、依他起相;
三者、圓成實相。
云何諸法遍計所執相?謂一切法名假安立自性差別,乃至為令隨起言
說。
云何諸法依他起相?謂一切法緣生自性。則此有故彼有,此生故彼生。
謂無明緣行,乃至招集純大苦蘊。
云何諸法圓成實相?謂一切法平等真如。於此真如,諸菩薩眾勇猛精進
為因緣故,如理作意,無倒思惟為因緣故,乃能通達。於此通達,漸漸
修集,乃至無上正等菩提方證圓滿。
十一、(p.378)三種無自性性:
(一)
1、 相無自性性:諸法遍計所執相 — 此由假名安立為相,非由自相安立為
相,是故說名相無自性性。
2、 生無自性性:諸法依他起相 — 此由依他緣力故有,非自然有,是故 說名
生無自性性。
3、 勝義無自性性:
(1) 清淨所緣境界,沒有依他起。
(2) 一切諸法無我性(法空性),圓成實相本身就是無我性。
(二)《解深密經》卷2〈無自性相品第五〉(大正16,694a13~b24)
編者:釋厚觀
第五章〈大乘不共法〉 279
勝義生!當知我依三種無自性性,密意說言一切諸法皆無自性。所謂:
相無自性性、生無自性性、勝義無自性性。
善男子!云何諸法相無自性性?謂諸法遍計所執相。何以故?此由假名
安立為相,非由自相安立為相,是故說名相無自性性。
云何諸法生無自性性?謂諸法依他起相。何以故?此由依他緣力故有,
非自然有,是故說名生無自性性。
云何諸法勝義無自性性?謂諸法由生無自性性故,說名無自性性;即緣
生法,亦名勝義無自性性。何以故?於諸法中,若是清淨所緣境界,我
顯示彼以為勝義無自性性。依他起相,非是清淨所緣境界。是故亦說名
為勝義無自性性。
復有諸法圓成實相,亦名勝義無自性性。何以故?一切諸法法無我性名
為勝義,亦得名為無自性性,是一切法勝義諦故,無自性性之所顯故。
由此因緣,名為勝義無自性性。
善男子!譬如空花,相無自性性,當知亦爾。譬如幻像,生無自性性,
當知亦爾。一分勝義無自性性,當知亦爾。譬如虛空,惟是眾色無性
所顯,遍一切處,一分勝義無自性性,當知亦爾,法無我性之所顯故,
遍一切故。善男子!我依如是三種無自性性密意說言:一切諸法皆無自
性。
勝義生!當知我依相無自性性,密意說言一切諸法無生、無滅、本來寂
靜、自性涅槃。何以故?若法自相都無所有,則無有生。若無有生,則
無有滅,若無生無滅,則本來寂靜。若本來寂靜,則自性涅槃。於中都
無少分所有,更可令其般涅槃故。是故我依相無自性性,密意說言一切
諸法無生、無滅、本來寂靜,自性涅槃。
善男子!我亦依法無我性所顯勝義無自性性,密意說言一切諸法無生無
滅本來寂靜,自性涅槃。何以故?法無我性所顯勝義無自性性,於常常
時,於恒恒時,諸法法性,安住無為,一切雜染不相應故,於常常時,
於恒恒時,諸法法性安住故無為。由無為故,無生無滅。一切雜染不相
應故,本來寂靜,自性涅槃。是故我依法無我性所顯勝義無自性性,密
意說言一切諸法無生無滅,本來寂靜,自性涅槃。
(三)(p.37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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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80 成佛之道講義
無自性的假有─── 假說自性,遍計所執相。
自相有的實有唯事─ 離言自性,依他起性。
(四)(p.378)中觀系與唯識系對「因緣生」的看法
1、 中觀系:認為一切法因緣和合,無自性,皆是假名安立。
2、 唯識系:因緣生法是自相有的,是一切法的緣生自性。或說為十八界性,
界也就是自性不失的意義。這不是執著而實有性的,從因緣生時,就是這
樣自性有的。
十二、(p.378)「三無自性性」依「三相(三自性)」而立。
1、 相無自性性:依遍計所執相說。
2、 生無自性性:依依他起相說。
3、 勝義無自性性:通於依他起與圓成實相。
• 參見:印順法師《印度佛教思想史》p.253~p.254
【緣起自相有,即虛妄分別。依識立緣起,因果善成立。】
十三、(p.380)依他緣起:
(一)(p.380)阿賴耶識:
1、 所知依:為一切法的依止。(依阿賴耶根本識為依,而立緣起所生的一切
法。)
2、 種子性:含藏無量種子,依種子生起現行 ── 七識及相應心所、根、
塵、器世界;一切法生起時,又熏成種,藏在阿賴耶識裏。
• 種子生現行;現行熏種子。
(二)(p.380)「分別自性緣起」與「分別愛非愛緣起」:
1、 分別自性緣起:依止阿賴耶識而諸法生起,以能分別種種自性為緣性故。
2、 分別愛非愛緣起:十二支緣起。
• 《攝大乘論》卷上,大正31,134c28~135a5
編者:釋厚觀
第五章〈大乘不共法〉 281
諸法顯現如是緣起,於大乘中極細甚深。又若略說有二緣起:一者、分
別自性緣起,二者、分別愛非愛緣起。
此中依止阿賴耶識諸法生起,是名分別自性緣起,以能分別種種自性為
緣性故。復有十二支緣起,是名分別愛非愛緣起,以於善趣惡趣能分別
愛非愛種種自體為緣性故。
• 參見:印順法師《攝大乘論講記》p.86~p.88
(三)(p.380)「親生自果功能差別」(vis´es. a)= 親生自果殊勝功能。
功能差別:不是說種子與種子或本識間的不同,而是說能生彼法的功能性
有殊勝的作用。
(四)(p.381)「無自性空的因果觀」與「自性生自性的因果觀」。
1、 中觀:無自性空的因果觀。
2、 唯識:自性生自性的因果觀:依自相有種子,生自相有現行的唯識因果
觀。
【心外法非有,心識理非無。達無境唯識,能入於真實。】
十四、(p.381)無境唯識:
(一)(p.381)識是虛妄的,但是自相有的。
(二)(p.381)性境 ── 三境:性境、帶質境、獨影境。
(三)(p.382)「達無境唯識,能入於真實。」
• 依唯識而立迷悟:
– 迷:眾生不了解外境是唯識的,是顛倒錯亂,為執我執法的根源。因妄
執,起煩惱,造業,這都熏習在阿賴耶識裏。業種成熟時,隨業受報,
阿賴耶識就名為異熟識,成為生死輪迴的主體了。
– 悟:如依觀而通達實無外境,是無自性的,是唯識所現而立的,這就能
於依他起而知遍計所執空。如境相空不可得,虛妄分別識也就因失去對
象而不生。境無所得,識也就無所得,就能悟入於唯識實性──空相,
真相。
• 無境唯識→境無所得,識亦無所得→悟入唯識實性(空相、真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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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82 成佛之道講義
(四)(p.382)圓成實性是依他起自性離執所顯的,所以也不能說是空的。
• 無境唯識→境無所得,識亦無所得→悟入唯識實性(空相、真相)。
(五)(p.382)「唯所執依他 及圓成實性 境故分別故 及二空故說」
《辯中邊論頌》〈辨相品第1〉(大正31,477c17~18)
1、 唯所執——境
2、 依他———分別
3、 圓成實性—二空
• 玄奘譯《辯中邊論》卷上(大正31,464c27~465a2) 及二空故說
頌曰:唯所執依他 及圓成實性 境故分別故
論曰:依止虛妄分別境故,說有遍計所執自性。
依止虛妄分別性故,說有依他起自性。
依止所取能取空故,說有圓成實自性。
• 參見:印順法師《印度佛教思想史》p.255~p.256
(六)(p.382)「依識有所得,境無所得生;依境無所得,識無所得生。 由識
有得性,亦成無所得;故知二有得,無得性平等。」
《辯中邊論頌》〈辨相品第1〉,大正31,477c19~22
• 《辯中邊論》卷上(大正31,465a2~15)
已顯虛妄分別攝相。當說即於虛妄分別,入無相方便相。頌曰:
依識有所得 境無所得生 依境無所得 識無所得生
論曰:依止唯識有所得故,先有於境無所得生。復依於境無所得故,後
有於識無所得生。由是方便,得入所取能取無相。復次頌曰:
由識有得性 亦成無所得 故知二有得 無得性平等
論曰:唯識生時現似種種虛妄境故,名有所得。以所得境無實性故,能
得實性亦不得成。由能得識無所得故,所取能取二有所得,平等俱成無
所得性。
– 依識有所得→境無所得生(唯識無境)。
– 依境無所得→識無所得生(境識俱無所得)。
• 參見:印順法師《印度佛教思想史》p.269~p.270
編者:釋厚觀
第五章〈大乘不共法〉 283
5.2.7.3 (參)真常唯心系(p.383~p.392)
【或以生滅法,縛脫難可立,畏於無我句,佛又方便攝。】
一、(p.383)真常唯心系所宗依的經論:
1、 《如來藏經》 2、 《大般涅槃經》 3、 《大法鼓經》 4、 《央掘魔羅
經》 5、 《勝鬘經》 6、 《楞伽經》 7、 《不增不減經》 8、 《究竟一乘寶
性論》 9、 《佛性論》 10、 《大乘起信論》· · · · · ·等
• 參見印順法師《如來藏之研究》p.3~p.8
二、(p.383)如來界、眾生界:
• 印順法師《以佛法研究佛法》p.315~p.316
《無上依經》說明如來藏,而建立眾生界、菩薩界、如來界三名,界
即是藏義。眾生本具的如來德性,在眾生位名眾生界;如經修行到菩薩
位,即名菩薩界;由菩薩將它圓滿顯發出來,即名如來界──三界是完
全平等的。《華嚴經》也說:「心佛眾生,三無差別」。這不特說明了
眾生與佛平等,而且說明眾生心與佛心也是平等的,眾生心即是佛心,
眾生也即是佛。
三、(p.383)種子六義:
• 《成唯識論》卷2,(大正31,9b7~29)
種子義略有六種:
一、剎那滅:謂體纔生無間必滅,有勝功力方成種子;此遮常法,常無
轉變不可說有能生用故。
二、果俱有:謂與所生現行果法俱現和合方成種子,此遮前後及定相
離,現種異類互不相違,一身俱時有能生用,非如種子自類相生,前後
相違必不俱有。雖因與果有俱不俱,而現在時可有因用,未生已滅無自
體故,依生現果立種子名,不依引生自類名種,故但應說與果俱有。
三、恒隨轉:謂要長時一類相續至究竟位方成種子;此遮轉識,轉易間
斷與種子法不相應故,此顯種子自類相生。
四、性決定:謂隨因力生善惡等功能決定方成種子;此遮餘部執異性因
生異性果有因緣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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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84 成佛之道講義
五、待眾緣:謂此要待自眾緣合功能殊勝方成種子;此遮外道執自然
因,不待眾緣恒頓生果;或遮餘部緣恒非無,顯所待緣非恒有性,故種
於果非恒頓生。
六、引自果:謂於別別色心等果,各各引生方成種子;此遮外道執唯一
因生一切果;或遮餘部執色心等互為因緣。
唯本識中功能差別,具斯六義成種非餘。
( 參 見 演 培 法 師 《 成 唯 識 論 講 記 》 , 收 入 《 諦 觀 全 集 》 第14冊 ( 論
釋7)p.551~p.565)
– 印順法師《攝大乘論講記》p.95~p.98
四、(p.383)無常、無我而業果相續。
(一)中觀:中觀者依徹底的我法無自性(無我)說,緣起是如幻的生滅,與無
常無我的法印相合。
(二)唯識:唯識者依自相有的立場,說一切法是生滅無常的;種子六義中,第
一就是『剎那滅』。對於沒有補特伽羅我,也是徹底的。
(三)如來藏:一般愚夫──覺得無常無我,不能成立輪迴,也不能成立解脫。
佛對此畏於無我之眾生,以「如來藏法門」來攝化之。
五、(p.384)西藏的覺囊巴派,依十部大乘經(如來藏說教典)成立神我體系的大乘
佛教。
• 印順法師《如來藏之研究》p.148~p.149
接近初期如來藏說的,如西藏所傳的覺曩巴派,克主所著《密宗道次第
論》說:
「如來藏經,陀羅尼自在王請問經,大般涅槃經,利益指鬘經,勝鬘師
子吼經,智光莊嚴經,無增減經,大法鼓經,入無分別陀羅尼經,解深
密經。覺曩巴說此十經為如來藏十經,為後法輪,為了義經。許彼諸經
所說如來藏,與佛自性身,同是諦實有,常恆堅固,無為相好而自莊
嚴。一切有情,從無始生死(以來),於煩惱網[纏]売[㲉](中),本
來具足,以九喻、九義而為宣說」。
《利益指鬘經》,即漢譯的《央掘魔羅經》。覺曩巴以為:如來藏與佛
的自性身,是同樣的相好莊嚴。自性身是轉依所顯的佛自體;眾生本來
編者:釋厚觀
第五章〈大乘不共法〉 285
如是,只是還在煩惱中,沒有顯出而已。這與初期的如來藏說,是符合
的。然覺囊巴派以《解深密經》為如來藏經類,顯然是不妥當的!凡如
來藏部類,都是說一乘的,與《解深密經》的「普為發趣一切乘者」不
同。
【甚深如來藏,是善不善因。】
六、(p.385)生死輪迴的主體,本有涅槃佛體。
• 《楞伽經》卷4(大正16,510b4~10)
如來之藏是善不善因。能遍興造一切趣生,譬如伎兒,變現諸趣,離
我我所,不覺彼故,三緣和合方便而生。外道不覺,計著作者,為無始
虛偽惡習所薰,名為識藏,生無明住地,與七識俱,如海浪身,常生不
斷。離無常過,離於我論,自性無垢,畢竟清淨。
• 「伎兒」:
– 《雜阿含經》卷32(907經),大正2,227a13~14
伎兒於大眾坐中,種種歌舞伎樂嬉戲,令彼眾人歡樂喜笑。
(《雜阿含經論會編》(下)p.589)
– 《華雨集》(三)p.173
如伎兒從後臺到前臺,不斷的變換形相。
七、(p.385)如來藏:含攝如來一切功德,而主要是為雜染法所覆藏。
八、(p.386)『眾生界即法身,法身即眾生界』。
• 《不增不減經》(大正16,467b6~19。)
即此法身,過於恒沙無邊煩惱所纏,從無始世來隨順世間,波浪漂流,
往來生死,名為眾生。
舍利弗!即此法身,厭離世間生死苦惱,棄捨一切諸有欲求,行十波羅
蜜,攝八萬四千法門,修菩提行,名為菩薩。
復次,舍利弗!即此法身,離一切世間煩惱使纏,過一切苦,離一切煩
惱垢,得淨得清淨,住於彼岸清淨法中,到一切眾生所願之地,於一切
境界中究竟通達,更無勝者,離一切障,離一切礙,於一切法中得自在
力,名為如來、應、正遍知。是故舍利弗!不離眾生界有法身,不離法
身有眾生界,眾生界即法身,法身即眾生界。舍利弗!此二法者,義一
名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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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86 成佛之道講義
九、(p.386)依如來藏,成立生死與涅槃,眾生與佛。
1、 如來藏是不善的生死雜染因。
2、 如來藏也是善的清淨佛果因。
十、(p.386)說一切有部立「六因」(參考第286頁的表格5.12)
《大毘婆沙論》卷16,大正27,79a~82b;
《俱舍論》卷6,大正29,30a~33c;
《大智度論》卷32,大正25,296b~c。
Table 5.12: 說一切有部的六因
(四緣) (六因) } (五果)
1 俱有因 1 士用果
3 相應因 }
1因緣 2 同類因 2 等流果
} 4 遍行因 異熟果
423增等所緣上無緣緣間緣ddvvvv{ 5 增上果
異熟因 3
6
與力 能作因 4
不障
5 離繫果(涅槃果)
十一、(p.386)唯識學立「十因」(《成唯識論》卷8,大正31,41b~c)
如是四緣,依十五處義差別故,立為十因。云何此依十五處立?
一語依處。謂法名想所起語性。即依此處立隨說因。謂依此語隨見聞等說
諸義故。此即能說為所說因。有論說此是名想見。由如名字取相執著隨起
說故。若依彼說便顯此因是語依處。
二領受依處。謂所觀待能所受性。即依此處立觀待因。謂觀待此令彼諸事
或生或住或成或得。此是彼觀待因。
三習氣依處。謂內外種未成熟位。即依此處立牽引因。謂能牽引遠自果
故。
四有潤種子依處。謂內外種已成熟位。即依此處立生起因。謂能生起近自
果故。
編者:釋厚觀
第五章〈大乘不共法〉 287
五無間滅依處。謂心心所等無間緣。
六境界依處。謂心心所所緣緣。
七根依處。謂心心所所依六根。
八作用依處。謂於所作業作具作用即除種子餘助現緣。
九士用依處。謂於所作業作者作用即除種子餘作現緣。
十真實見依處。謂無漏見除引自種於無漏法能助引證。總依此六立攝受
因。謂攝受五辦有漏法具攝受六辦無漏故。
十一隨順依處。謂無記染善現種諸行能隨順同類勝品諸法。即依此處立引
發因。謂能引起同類勝行及能引得無為法故。
十二差別功能依處。謂有為法各於自果有能起證差別勢力。即依此處立定
異因謂各能生自界等果。及各能得自乘果故。
十三和合依處。謂從領受乃至差別功能依處於所生住成得果中有和合力。
即依此處立同事因。謂從觀待乃至定異皆同生等一事業故。
十四障礙依處。謂於生住成得事中能障礙法。即依此處立相違因。謂彼能
違生等事故。
十五不障礙依處。謂於生住成得事中不障礙法。即依此處立不相違因。謂
彼不違生等事故。
• 參閱《瑜伽師地論》卷5,大正30,301b~302a
十二、(p.387)五因:1生因、2依因、3立因、4持因、5養因。
• 《俱舍論》卷7,大正29,38b: 為大唯一因
大為大二因 為所造五種 造為造三種
論曰:
– 初言大為大二因者,是諸大種更互相望,但為俱有、同類因義。
– 大於所造能為五因。何等為五?謂生、依、立、持、養別故。如是五
因,但是能作因之差別。
從彼起故說為生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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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88 成佛之道講義
生已隨逐大種轉故,如依師等說為依因。
能任持故,如壁持畫說為立因。
不斷因故,說為持因。
增長因故,說為養因。
如是則顯大與所造為起、變、持、住、長因性。
– 諸所造色自互相望容有三因:所謂俱有、同類、異熟。其能作因無差
別轉故不恒數。
俱有因者,謂隨心轉身語二業,非餘造色。
同類因者,一切前生於後同類。
異熟因者,謂身語業能招異熟眼根等果。
– 所造於大但為一因,謂異熟因。
• 《大乘阿毘達磨雜集論》卷1,大正31,696a4~12
云何建立色蘊?謂諸所有色,若四大種及四大種所造。所造者,謂以四
大種為生、依、立、持、養因義。即依五因說名為造。
生因者,即是起因,謂離大種,色不起故。
依因者,即是轉因,謂捨大種諸所造色無有功能,據別處故。
立因者即隨轉因,由大變異,能依造色隨變異故。
持因者即是住因,謂由大種諸所造色相似相續生,持令不絕故。
養因者即是長因,謂由大種,養彼造色,令增長故。
十三、(p.387~p.388)如來藏是善不善因。
(一)《如來藏之研究》p.246~p.247
《楞伽經》說:「如來之藏是善不善因,能遍興造一切(五)趣(四)
生」;所說的因(hetu ),是「為依、為住、為建立」的意義。依(
nis´raya ),持( a¯ dha¯ ra ),建立( pratis. .tha¯ ),不是種子生現行那
樣,是「依止因」。如大種造色,約「生、依、立、持、養」說,依、
持、建立,就是這類的因──能作因( ka¯ ran. a-hetu )。「如來之藏是
善不善因,能遍興造一切趣生,譬如伎兒變現諸趣」,近於外道的神
我說。這是「開引計我外道」的方便,如來藏只是真如的異名。如來藏
是善不善因,為生死依止,決不是如來藏──真如能生起善惡,流轉生
死,只是善惡、生死依如來藏而成立,如雲霧依於虛空一樣。雲霧依於
虛空,虛空自性還是那樣的明淨,雖然似乎虛空晦昧而失去明淨,其實
編者:釋厚觀
第五章〈大乘不共法〉 289
是不見而不是虛空有任何變化。所以《經》上接著說:「離無常過,離
於我論,自性無垢,畢竟清淨」。為了化導沒有常住法就不能成立生死
流轉的凡夫見,所以說如來藏為因為依。
(二)
1、 依如來藏故有生死:無始以來,就有那些與如來藏不相應的,相離的有為
法──陰界入,貪瞋癡等無邊煩惱,都依如來藏而有;如灰塵的依明鏡而
有一樣。有了這些,生死雜染就流轉不息了。
2、 依如來藏故有不思議佛法:無始以來,就有那些與如來藏相應的,不可說
異,不可分離的不思議佛法,也依如來藏而有,這就是佛性了。
十四、(p.386~p.387)如來藏是依、持、建立。
1、 依(nis´raya):依止,如來藏是無邊功德所依止。
2、 持(a¯ dha¯ ra):攝持,如來藏能攝持一切功德而不失。
3、 建立(pratis. .tha¯ ):建立,一切佛法是因如來藏而得建立。
• 參見:
印順法師《勝鬘經講記》p.241~p.243
印順法師《如來藏之研究》p.176~p.177
【無始習所熏,名為阿賴耶。由此有生死,及涅槃證得。】
十五、(p.388)如來藏→阿賴耶識→一切法
(一)佛說如來藏,主要是以常住不變,自性清淨的法體,作為生死與涅槃的 所
依。
(二)如來藏在陰界入中,也就是在眾生身心中,所以如來藏說,不一定與唯 識
的阿賴耶識相結合。
(三)眾生是一切由心的;阿賴耶識是所知依的根本識,所以自然地形成:依 如
來藏而有阿賴耶識,依阿賴耶識而有一切法的思想體系。
十六、(p.389)如來藏→自性清淨心
自性清淨的如來藏,在阿賴耶識(阿賴耶識是一切法的根本或中心)深
處,所以到了《勝鬘經》,如來藏也就被稱做「自性清淨心」,與心性本
淨說相合,展開了真心論的思想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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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90 成佛之道講義
• 參見:印順法師《印度佛教思想史》p.297~p.299
十七、(p.389)《阿毘達磨大乘經》說:「無始時來界,一切法等依;由此有諸
趣,及涅槃證得。」(《攝大乘論本》卷上〈所知依分第 2 〉大正 31 ,
133b13~16 )
• 參見:
– 世親釋,真諦譯《攝大乘論釋》卷 1 〈眾名章第 3 〉(大正 31 ,
156c9~157a16 )
– 世親釋,玄奘譯《攝大乘論釋》卷 1 〈釋所知依分第 2 之 1 〉(大正
31 , 324a16~b5 )
– 印順法師《攝大乘論講記》p.33~p.35
– 印順法師〈《起信論》與扶南大乘〉(收於《中華佛學學報》第8期,
民國84年7月,p.8~p.11)
十八、(p.389~p.390)依如來藏而有的阿賴耶識:
有真相(如來藏)─「法界」所攝。
有業相(戲論薰習)。
(一)由於阿賴耶識真相(如來藏)有不離不異的清淨性→能厭生死,欣涅槃;
能發心修行,破煩惱,證涅槃。
(二)由阿賴耶識的雜染種子(不離如來藏真相的業相)→有生死流轉的諸趣。
十九、(p.390)「如來藏」與「阿賴耶識」的關係:
• 參見:
印順法師《如來藏之研究》p.239~p.249;
印順法師《印度佛教思想史》p.303~p.308。
二十、(p.390)「虛妄唯識」與「真常唯心」對心識之看法:
(一)虛妄唯識:以依他起為依,萬法為識,識是虛妄的。
(二)真常唯心:以如來藏為依,一切唯心造,心是真常的。
【佛說法空性,以為如來藏。真如無差別,勿濫外道見!】
二一、(p.390~p.391)如來藏即甚深法空性,是直指眾生身心的當體—本性空寂
性。
編者:釋厚觀
第五章〈大乘不共法〉 291
• 《楞伽經》卷2,〈一切佛語心品之2〉(大正16,489b3~20)
佛告大慧:我說如來藏,不同外道所說之我。大慧!有時說空、無相、
無願、如、實際、法性、法身、涅槃、離自性、不生不滅、本來寂靜、
自性涅槃,如是等句說如來藏已。如來應供等正覺,為斷愚夫畏無我句
故,說離妄想無所有境界如來藏門。
大慧!未來現在菩薩摩訶薩,不應作我見計著。譬如陶家於一泥聚,以
人工水木輪繩方便作種種器。如來亦復如是,於法無我離一切妄想相,
以種種智慧善巧方便,或說如來藏,或說無我,以是因緣故說如來藏,
不同外道所說之我,是名說如來藏。開引計我諸外道故說如來藏,令離
不實我見妄想,入三解脫門境界,悕望疾得阿耨多羅三藐三菩提,是故
如來應供等正覺,作如是說如來之藏。若不如是,則同外道所說之我。
是故大慧!為離外道見故,當依無我如來之藏。
二二、(p.392)《寶性論》說:「法身遍無差,真如無差別,皆實有佛性;是故
說眾生,常有如來藏。」
《寶性論》卷3(大正31,828a28~b6)
佛法身遍滿 真如無差別 皆實有佛性 是故說常有
此偈明何義?有三種義,是故如來說一切時、一切眾生有如來藏。何等為
三?
一者、如來法身遍在一切諸眾生身。偈言:佛法身遍滿故。
二者、如來真如無差別。偈言:真如無差別故。
三者、一切眾生皆悉實有真如佛性。偈言:皆實有佛性故。
• 宋、元、明三本及宮本:
「法身遍無差,皆實有佛性,是故說眾生,常有如來藏。」
(大正31,828d注4、5、6)
• 參見:印順法師《如來藏之研究》p.167~p.168
二三、(p.392)《寶性論》說:如來為使眾生遠離「五種過失」,所以說「佛
性」。
《寶性論》卷4,〈為何義說品第7〉大正31,840b~c
問曰:真如、佛性、如來藏義,住無障閡究竟菩薩地,菩薩第一聖人亦非
境界,以是一切智者境界故。若如是者,何故乃為愚癡顛倒凡夫人說?答
曰:以是義故略說四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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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92 成佛之道講義
處處經中說 內外一切空 有為法如雲 及如夢幻等
此中何故說 一切諸眾生 皆有如來性 而不說空寂
以有怯弱心 輕慢諸眾生 執著虛妄法 謗真如佛性
計身有神我 為令如是等 遠離五種過 故說有佛性
此四行偈以十一偈略釋應知。偈言:
諸修多羅中 說有為諸法 謂煩惱業等 如雲等虛妄
煩惱猶如雲 所作業如夢 如幻陰亦爾 煩惱業生故
先已如是說 此究竟論中 為離五種過 說有真如性
以眾生不聞 不發菩提心 或有怯弱心 欺自身諸過
未發菩提心 生起欺慢意 見發菩提心 我勝彼菩薩
如是憍慢人 不起正智心 是故虛妄取 不知如實法
妄取眾生過 不知客染心 實無彼諸過 自性淨功德
以取虛妄過 不知實功德 是故不得生 自他平等慈
聞彼真如性 起大勇猛力 及恭敬世尊 智慧及大悲
生增長五法 不退轉平等 無一切諸過 唯有諸功德
取一切眾生 如我身無異 速疾得成就 無上佛菩提
• 參見:《佛性論》卷1〈緣起分第1〉,大正31,787a8~b28
5.2.7.4 (肆)大乘三系之會通(p.392~p.396)
【方便轉轉勝,法空性無二。智者善貫攝,一道一清淨。】
一、(p.392)大乘三系皆歸宗於法空性的現證
(一)性空唯名系:諸法從緣起,緣起無性空,現觀法性空。
(二)虛妄唯識系:先以識有遣境無,然後以境無而識也不起,到達心境都無所
得。
(三)真常唯心系:先觀外境非實有性(觀察義禪);進達二無我而不生妄想
(攀緣如禪);等到般若現前,就是於法無我離一切妄想(如來禪)。
二、(p.393)四種禪
1、 愚夫所行禪
編者:釋厚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