阿特斯阳光电力(泰国)有限公司
规章制度
办事处位于春武里府是拉差县宝云镇第 4 村 168/2 号
电话:033-678-530
业务类型:太阳能电池片、太阳能组件和太阳能应用产品的生产和销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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章节
3
第一章 总则 3
第二章 雇用 5
6
第三章 工作日、正常工作时间和休息时间 8
8
第四章 请假和请假制度
11
第五章 假日及假日制度 11
18
第六章 加班和假日工作制度 19
第七章 支付工资、加班费,假日工资、假日加班费 21
时间和地点
第八章 纪律与纪律处分
第九章 投诉
第十章 终止雇用、终止雇佣关系、补偿和特别补偿支付
第十一章 安全健康 21
第十二章 实施与公布
第一章 总则
目的:为了让公司的运营合理,顺利的进行,达到公司的目标,公司特制定本规章制度
作为员工的工作准则,及员工完全理解并意识到作为公司员工的责任,包括公司对员工的责
任,也是公司期望员工履行雇佣中员工应履行的责任,这样为了促进并保持员工与员工之
间,员工与上级之间,上级与上级之间的良好理解进而为了提高工作效率,取得愉快成功的
合作,在各方面达成公司的目标。
定义 :
“公司”指:阿特斯阳光电力(泰国)有限公司
“员工”指:人员被聘佣,公司给予安排岗位,并按照公司的安排履行职责。。
“主管”指:员工得到公司上一级领导的任命,负责执行某一部分的工作,并管理让工
作其按照公司规章制度和操作守则进行的。
第二章 雇用
本章的政策内包含雇用流程,即当出现岗位空缺时的招聘、甄选、任命和岗位异动流
程,公司将尽量考虑招聘、甄选、任命补充空缺岗位,先考虑内部有合适资质的人才,但是
公司根据合理原则保留招聘、甄选、和任命外部人才的权利。
相关规定如下:必须按照人力需求雇用,增加或减少人力需求必须得到总经理或者被授
权人员的审批。
总经理或被授权人员被任命为进行招聘、面试、甄选、任命、录用、调动、更改工作职
责或者让离开岗位的权威者。
公司有权根据必要性和适当性或各个职位的雇用条件,调动员工到异地工作而不违反劳
动法规定。
员工类别,为了方便管理将员工分为以下类别:
月薪制员工,指公司同意以月薪支付的员工。
日薪制员工,指公司同意以日工资雇用每周假日不支付工资的员工。
计件工资的员工,指公司同意以计件工资薪酬的员工。
试用员工,指公司以书面规定试用期不超过 119 天的员工。
签订特殊合同的员工,指公司在各种特殊情况下雇用的员工。
在职期间,工作上的成果或者发明、发现,无论任何情况都视为公司的财产,员工不具
有获得任何特殊报酬的权利,并且不得出售、分配、转让予任何其他人或法人实体;除非事
先获得公司书面同意者可不在此限。
关于员工的调动、任命或解雇,为了确保公司的高效运作,公司拥有对其内部任何一个
部门的员工调到另一个部门或分公司工作的绝对酌处权。此外,在公司认为适当的情况下,
有权改变员工的责任,可以任命或撤销工作人员的职位。公司将遵守劳动法的规定,员工有
权获得新职位的薪资和福利。
关于辞职,有意辞职的员工,必须提前不少于 30 天向直接主管提交书面离职单,该辞
职行为方有效。如果该员工违反工作规定,公司将要求赔偿已发生的损失。
关于保密,员工须对公司的技术、工业,商贸、财务或其他任何资料和信息加以保密。
作为公司员工,不得将上述资料和信息透露给任何人,或以任何方式从中图谋利益,造成公
司直接或间接声誉受损,
利益受损。为此,上述供述对员工在公司任职期间与任职合同终止后,均具有约束力。
凡是员工违反这部分的工作规定,致使公司损失利益,声誉受损,该员工将受工作纪律
的严重处分或被解雇。此外,员工须承担因违反工作规定而造成损失;自从收到公司书面通
知之日起,根据实际损失赔偿。
关于新发明,员工同意不管是其个人或多人的知识产权、成果、发明品或其他,在作为
公司员工期间,必须及时将其成果、发明品或其他报告给公司。上述员工的知识产权、成
果、发明品或其他,都属于公司所有,员工不具有争取所有权以致采取法律行动的权利,且
无权获得任何特殊报酬;同时,不管在任何情况下都不得将上述材料出售、转让,拷贝,复
制给他人或法人。
如果员工违反以上规定,致使公司损失利益,声誉受损,该员工将受工作纪律严重处分
或被解雇。此外,该员工须承担因违反工作规定而造成的损失,根据实际损失赔偿。员工不
得以任何有报酬或无报酬方式参与其他同公司竞争的业务。此外,
公司不允许员工直接或间接参与在泰国境内的其他同业务相同的公司、或具有竞争性的业务,
不管是业主、股东、顾问或董事,无论任何情形立即终止劳动合同。
如果员工违反以上的规定,在任何情况下致使公司损失利益,声誉受损,将受工作纪律
严重处分或被解雇。此外,该员工须承担因违反这方面工作规定而造成的损失;自从收到公
司书面通知之日起,根据实际损失赔偿。
关于试用期,公司规定员工有试用期,根据试用期合同规定和条件执行。
第三章 工作日、正常工作时间和休息时间
1 公司规定工作日,正常工作时间和休息时间如下:
1.1 办公室/工厂, 对于 Exempt 类的员工,其正常工作日为星期一至星期五,星期六
和星期日休息。
正常工作时间:08.30–18.00 时
休 息 时 间 :12.00–13.00 时
每周休息日为星期六和星期日,Exempt 类员工在正常工作日不具有获得正常工作时间外的
加班费、休息日加班费以及休息日超出正常工作时间的加班费的权利,但是可以将实际的加
班小时转成调休假,用于调休。如果有特殊原因要把加班时间计算成加班费,就必须事先得
到总经理的批准。
1.2 对于在工厂轮班工作的 DL 和 IDL 类员工,每天的工作时间不超过 8 个小时,每周
正常工作时间不超过 48 个小时,每周休息日按照轮休方式进行。
第一班,正常工作时间为 08.30-17.30 时。
休息时间为:
第一时段:10.00-10.10 时
第二时段:11.20-12.00 时,或 12.00-12.40 时
第三时段:15.00-15.10 时
第二班,正常工作时间为:20.30–05.30 时。
休息时间为:
第一时段:22.00-22.10 时
第二时段:23.20-24.00 时,或 24.00-00.40 时
第三时段:03.00-03.10 时
说明:必要时,公司可以制定与上述不相同的新工作时间表,并将工作时间提前通知员
工;新制定的工作时间不会超过正常的工作时间。
2.所有员工必须严格遵守公司规定的工作时间。
3.公司保留更改工作日、工作时间、休息日、休息时间的权利,以符合公司某些或所有部门
的管理工作。如果公司认为该项改变对提高工作效率有利,将提前通知员工,并将遵守 1975
年《劳动关系法》执行。
4.员工迟到早退
4.1 任何迟到或担心将迟到的员工,都必须立即以电话同主管联系。到达公司后必须以
书面形式向主管提出迟到原因。
4.2 在规定时间前下班,员工须要提前下班,必须按照规定填写表格,事先获得主管的
许可。
4.3 迟到或早退以 30 分钟为基准,满 8 个小时,即视为旷工一天。
第四章 请假和请假制度
1.公司规定假期类型如下:
1.1 病假
1.2 产假
1.3 节育假
1.4 服兵役假
1.5 技术受训假
2.请假制度
2.1 请病假
2.1.1 员工真的生病,有权申请带薪病假,一年不超过 30 个工作日,病假仅发
生在员工生病、受伤、或因其他原因生病时,而事先不能预知致使不能工作。
2.1.2 关于请病假必须尽快告知公司,一般必须在正常工作即请病假第一天的
前两个小时内告知请假。员工自己或由他人通知公司或上级,如果有任何问题,都必
须尽快通知,并且必须在重返工作第一天开始工作后 2 小时内,根据公司表格填写请
假单提交给直接上级。
2.1.3 如属上班后请病假,向直接上级提交申请。
2.1.4 如请三个工作日以上的病假,公司要求员工出示一等西医师或政府医院、
卫生所开具的医疗证明。如员工无法出示上述医疗证明,须向公司说明理由,如公司
有聘雇驻厂医生,则由该医生开具证明,除非该员工无法让该医生审病。
2.1.5 经常在没有合理的情况下请病假的员工,经公司证实并非真正生病, 将
酌情考虑视个别情况采取纪律处分。
2.1.6 虚假病假,除了向主管作出虚假报告之外,还被视为对公司做了严重的
错误行为,属于欺骗行为,公司将按规定予以处分。
2.1.7 请病假的总时数,将作为考虑调整月薪/年薪的一个条件。
2.1.8 如果员工请病假并不在公司医务室休息,每次至少为 4 小时。
2.1.9 员工因工作受伤或致病,致使当天不能工作,或请产假者,不视为此条
所述的病假。
2.2 请产假
2.2.1 怀孕员工,在产前和产后(包括节假日)具有不超过 98 天请产假的权
利,其中带薪产假不超过 45 天,产假须提前 30 天申请。
2.2.2 员工已经享受第 2.2.1 条的权利了,但仍未能返工,公司允许再请不超
过三十天的无薪假期。
2.2.3 在紧急情况下,员工不能按照规定提前呈交请假单,员工或者员工的亲
戚、伴侣可通过电话告知直接上级。
2.2.4 如果怀孕员工出示第一级医疗证明,说明无法在原先岗位工作,可以在
公司分娩之前或之后临时更换工作,公司将合理地考虑为该员工更换工作。
2.3 请节育假
2.3.1 公司允许员工请节育假,并属于带薪假,请假的天数可根据一等西医生
出示的证明上的天数来请。
2.3.2 有意请节育假的员工,必须提前至少 15 天通知直接上级,获得批准后方
可请假。
2.3.3 员工在第一天重返工作岗位时,必须向直接上级提交医生证明,作为请
假的依据。
2.4 请服兵役假
2.4.1 如属政府给员工发出兵役通知,参加军事训练、测试预备,在服兵役期
间公司给予发放工资,服兵役假一年不超过 60 天(累计计算,包含节假日)
2.4.2 员工须请服兵役假时,为了做好准备,必须在确认或收到兵役通知后 7
天内通知公司。
2.4.3 员工必须在退役之日起 3 个工作日内重返工作岗位。如上述期限届满,
员工不曾同公司联系,没有适当的理由,或者拒绝公司安排的职位(该职位和工资不
低于原职位),则视为该员工已放弃在公司工作的权利,作自愿辞职。
2.5. 技术受训假
2.5.1 满足以下情况,有权申请技术受训假:
1)为了劳工和社会福利,或为了提高员工工作上的技能,增加工作效
率。
2)参加政府组织或经批准组织的教育评估,但不包括进修假;员工必
须提前至少 7 天提交请假单,经公司批准后方可离岗,在此期间没有薪资,除
非员工使用年假。
2.5.2 员工必须提前至少 7 天提交请,并且必须清楚地说明请假原因和提交证
明文件以便批准,如附上培训录取通知书、课程详细信息等。员工一年请假时间不得
超过三十天,或不得超过三次。
2.5.3 如属以下情况下,公司可以不允许员工请技术受训假:
1)在申请该假当年,员工已经请技术受训假不少于三十天或者三次;
2)公司认为,员工请假可能给公司造成损失或影响业务运营。
2.6.请事假,员工可因必要的事务提前 7 个工作日向直接上级、或者部门经理申请事
假,并得到批准方可休假,但是一年不可申请超过 12 天事假,根据劳工保护法,在日历年
里其中有 3 天为带薪事假。
第五章 假日和假日制度
1.每周休息日(公休假日)
1.1 星期六和星期日
1.2 根据公司的休息日安排表,如必要时,可以重新规定不同于上述的新的工作时间
表。 关于上述情况,公司应将新的工作时间提前通知员工,该工作时间不得超过正常工作
时间,公司将按照 1975 年《劳动关系法》的规定执行。
2.法定节假日
公司规定每年的法定节假日不少于 13 天,但每年可作适当的调整,包括国家劳动节,
员工将获得与工作日同样的工资,公司将在每年十二月内提前宣布法定节假日的安排表,如
果该节假日当天为每周假日,则改在第二天补休。
3. 年假
3.1 有关年休假的规定如下
3.1.1 工作 1-3 年的员工,享有 6 个工作日的带薪年休假。
3.1.2 工作 3-6 年的员工,享有 7 个工作日的带薪年休假。
3.1.3 工作 6-10 年的员工,享有 8 个工作日的带薪年休假。
3.1.4 工作 10 年以上的员工,享有 10 个工作日的带薪年休假。
3.3 如员工累积的年休假不能在当年用完,可以转移到下一年的上半年内使用,但是
转移过来的年休假和下一年的年休假总天数不得超过 12 个工作日。
3.4 年休假是由公司给员工规定的假期,有意使用该权利的员工必须提前至少 7 个工作
日提交请假单,并且须获得上级的书面批准后才能休假,否则视为旷工,擅离职守。
3.5 每次申请休的年休假不得少于 0.5 小时。
3.6 员工在离职前必须将年假用完,如属因履行工作或公司的原因导致员工无法休完年
假,则可以计算成钱在最后一个月工资发放,计算方法为基本工资除以 30 天再乘以年假剩
余小时数。
第六章 加班和假日工作制度
如果该工作性质必须连续进行,一旦停工将导致损失,或者是紧急工作,公司得令员工
在工作日加班、或在假日工作,包括必须在假日加班,公司均无需事先征得员工的同意。
如果不属于上述规定的工作,公司可以要求员工在工作日加班,或在假日工作包括不固
定的假日加班,首先需征得员工的同意。
工作日加班、假日工作和加班,根据上述第二段的工作,每周不得超过 36 小时。
在陆路运输方面,公司将配备员工来驾驶车辆,安排加班时,需得到员工的书面同意,
且每日加班时间不得超过二小时,除因不可抗力、发生事故、交通问题的情况外。
以上情况,员工被安排加班,或安排在休息日来工作,如员工无法加班,必须提前将原
因告知主管。如不曾事先告知或获得批准者,被视为不服从命令、擅离职守或旷工。
加班、假日工作、假日工作延长,获得总经理或授权人的批准后,员工将依法获得相对
应的加班费。
加班规则
1. 加班,指在正常工作时间之外或超过正常工作时间,或指超过雇主同员工商定在工作日
或节假日工作时间。
假日工作,指在假日的正常工作时间。
假日加班,指超出假日正常工作时间。
2. 如员工工作超过日常工作的时间,将获得按照以下规则核算的加班费。
按工时数,不少于工作日小时工资率的 1.5 倍;关于计件工资薪酬的员工,不少于工作
日计件工资率的 1.5 倍。
3.如果员工假日的工作超过工作日的时间,员工将按以下规则计算加班费:
按工时数,不少于工作日小时工资率的三倍;关于计件工资薪酬的员工,不少于工作日工资
薪酬率的三倍。
4.假日工作工资
4.1 月薪员工,如果在上述假日工作,将按工时数获得不少于工作日工资一倍的工资;
关于计件的员工,将获得不少于工作日工资薪酬的一倍。
4.2 日薪员工,如果在上述假日工作,将根据工作小时数获得不少于工作日小时工资
的两倍。关于计件的员工,将获得不少于工作日工资薪酬的两倍。
5. 正常工作小时的薪资计算方法,月薪员工,将工资除以 30(天),再除以 8(小时)。
日薪员工,以一天的工资除以 8(小时),即为每一小时的工资。
6.以下任何一项属于员工职责范围或者公司安排的工作,不享有领取加班费、假期加班费的
权利。但是如果公司令其根据(3)(4)(5)(6)(7)(8)或(9)项规定工作者,则
根据实际工作小时数获得对应的报酬:
(1)有权代表公司雇佣、给予报酬或者解雇的工作。
(2)行售或者推销产品,且雇主已经支付其工资给员工的中介人。
(3)安排火车正常运行的工作,包括火车上的工作及提供火车运行方便工作。
(4)打卡及关闭水闸或者排水门的工作。
(5)观察水位和测量水容量的工作。
(6)消防或预防公共危险的工作。
(7)工作性质或类型属外勤,且无法明确规定其工作时间。
(8)看守工作场所或者看守非责任所在的财产工作。
(9)按照劳工部条例所规定的其他工作。
属(1)、(2)条的员工不具有领取假日工资的权利;除非公司同意向员工支付假日工资者
则不在此限。
第七章 支付工资、加班费,假日工资、假日加班费的时间和地点
公司规定每月支付一次员工的工作日工资、工作日加班的加班费,假日工资、假日加班
费,截薪周期为上个月的 26 日至本月的 25 日,支付时间不超过次月的 5 日。可在公司支付,
或通过银行付款,员工与公司确认,根据公司的通知开设银行储蓄账户。
如果在支付工作日工资、工作日加班费,假日工资、假日加班费日之前解除劳动合同,
公司将在解雇之日起 7 天内将上述工资支付给员工。
第八章 纪律与纪律处分
1. 公司制定本章有关规定,目的如下:
1.1 为了让其引导上级考虑、促进、纠正或改善下属的行为。
1.2 为了公司在进行纪律处理时员工之间的公平性原则。
1.3 为了让其作为纪律实践的行动指南,让员工和公司一起成长、进步。
1.4 为了促进公司运作,有序、公正和合法的实现目标,并且在互相合作中和平相处。
2. 纪律,公司制定关于员工纪律政策如下:
2.1 上级使用人力资源管理规则或者其他好的管理规则,以尽量避免因纪律处分导致
问题发生。
2.2 一般纪律处分分层次,让员工有自我改进的机会,除非情节严重。
3.员工纪律为了统一、有秩序,互相工作之间更有效率,员工必须遵守以下纪律:
3.1 一般纪律
3.1.1 行为须符合社会规章制度,无行为不端,在公司区内、区外不得违反或
共同违反法律规范的行为。
3.1.2 听从与执行上级的合法命令。
3.1.3 严格遵守公司各项规章制度。
3.1.4 在更改名字/姓氏、住所、结婚/离婚、生育子女、家庭成员死亡、更换
身份证等情况,必须自更改之日起十五天内告知公司。
3.1.5 保持清洁,在公司指定的区域放置任何物品或废弃物。
3.1.6 互相帮助节省材料、工具设备、能源和其他物品的使用,尽量减少浪费。
3.1.7 上班不迟到、不早退,不要无合理理由请假或频繁请假。
3.1.8 任何假别使用,根据工作规定或公司通知,必须事先得到上级或被授权
者批准方可使用。
3.1.9 不得帮助、支持、纵容员工的不当行为,或者对此行为视若无睹。
3.1.10 不得从事其他的工作或经营任何业务影响公司工作时间或公司业务。
3.1.11 未经允许不得带走公司的物品、工具或产品供个人使用或用于与公司
业务无关的事情。
3.1.12 不表现、不做出或以任何方式损害公声誉或可能给公司造成损害的行
为。
3.1.13 小心照看公司的物品和财产,造成公司物品或财产损坏或遗失时必须
告知上级。
3.1.14 未经许可不得在公司范围内张贴广告、纂写文字、散发传单或任何形
式的文件、出版物,包括不得清除、销毁、纂写公司的公告、命令等文件。
3.1.15 不得透露公司的信息或隐瞒事实,给公司造成损失。
3.1.16 不得侮辱或蔑视他人,或者讥诮上级、客户或访客,或做出其他不适当
的行为。
3.1.17 如女员工怀孕,须以书面告知上级。
3.1.18 员工如无正当理由不得拒绝接受疾病检查和健康检查。
3.2 进出公司的纪律
3.2.1 根据公司规定员工上下班或/和其他公司规定的时间须亲自做好工作时
间记录(打考勤卡),不得代替打卡或纵容代打卡行为。
3.2.2 员工进入公司区域,必须衣着整齐。
3.2.3 员工无论是在工作时间还是休息时间内离开工作场地,都必须遵守公司
的规定执行,如果离开工作场地当天不再返回,须要做好考勤记录。
3.2.4 员工进入公司或保安人员要求出示证件时,必须出示员工卡。
3.2.5 除了职责需要,未经准许不得进入或留在工作场所内。
3.2.6 将公司的物品或财产带出公司,无论任何情形必须出示许可证明方可带
出,必须让安保人员检查带入公司和带出公司的物品。
3.2.7 不利用工作时间接待或会见个人事务的客人,如有必要,须事先获得上
级的准许,并在公司安排的地方,根据必要时间会见。
3.2.8 禁止携带任何宠物进入公司。
3.2.9 禁止将武器、毒品、麻醉品或非法物品带入公司,或在公司使用以上物
品。
3.2.11 禁止醉酒的员工进入公司。
3.3 上班
3.3.1 员工必须持续地按照公司规定的工作时间上班。
3.3.2 员工必须严格遵守规定做好上班和下班考勤记录(打考勤卡)。
3.3.3 员工必须严格遵守请假或休息的规定。
3.3.4 员工必须遵守时间表和上班时间,遵守到公司外部和返回公司的时间以
及下班时间。
3.3.5 员工不得损坏考勤卡、弄丢或修改其中任何内容。
3.4 职责
3.4.1 当公司安排员工调动岗位或者到其他部门,不管是临时的或长期的,员
工都必须接受。
3.4.2 员工必须尽其所能,诚实勤奋地履行职责。
3.4.3 员工必须做好身心准备,专心、周全、谨慎地履行职责。
3.4.4 员工必须充分利用所有工作时间让工作产生利益。
3.4.5 员工不得为任何他人或组织工作,或对公司的工作造成影响,不管这个
工作是否获得工资或报酬。
3.4.6 员工不得在公司范围内或在履行责任时饮酒、吸毒,或处于醉酒状态。
3.4.7 未经总经理批准,禁止员工在公司内部贴布告、分发广告、集会。
3.4.8 未经允许,不得带公司外部人员进入公司。
3.4.9 公司范围内禁止吸烟,公司指定吸烟区除外。
3.4.10 不得违反工作服规定,包含不同工作性质的工作服要求。
3.4.11 无相关职责者禁止使用工具、设备。
3.4.12 禁止员工在工作时间吃饭或吃零食。
3.4.13 禁止无故擅离职守或旷工。
3.4.14 禁止做任何同个人职务不相关的事,必须诚实、正确地完成任务。
3.4.15 员工必须履行个人的责任,或上级指定的任务。
3.4.16 职位调动、转移或分配工作时,必须服从上级的安排。
3.4.17 员工必须保持身体健康以便为公司的工作。
3.4.18 员工必须遵守安全工作人员的规定。
3.4.19 员工工作时使用材料和设备必须遵守上级的规定。
3.4.20 员工必须穿戴或使用安全卫生装备。
3.4.21 如果员工表示有意无论是在工作日加班或在假日加班,但是无适当理由
不来加班,造成损失,公司可根据工作规定采取纪律处分。
3.4.22 禁止在有机器或车道的工作区内休息或睡觉。
3.4.23 在工作时请勿奔跑或者玩耍。
3.4.24 禁止有传染病的员工进入公司,特殊审批除外。
3.4.25 禁止在工作时间和非工作时间,在公司范围内吸毒、喝酒,或醉酒工
作。
3.5 公司保密制度
3.5.1 员工必须对公司客户,员工和与公司有关的个人的信息保密。
3.5.2 员工必须维护公司的机密和声誉。
3.5.3 员工不得有意或无意向无关职责的员工透露自己或他人的工资或月薪以
及涨薪比例。
3.6 保护公司利益
3.6.1 员工不得从事任何可能影响公司利益或者同公司竞争的业务。
3.6.2 员工不得做任何直接或者间接有损公司利益的事。
3.6.3 员工必须维护与提高公司的良好声誉。
3.6.4 员工必须如同保护个人的利益一样保护公司的利益。
3.7 公司财产的使用和维护
3.7.1 员工不得在公司存放易燃或燃料场地吸烟或引起火花,或在履行责任时,
特殊安排的地方除外。
3.7.2 员工除了在公司使用公司的财产和设备之外,不得作其他用途。
3.7.3 员工必须善加爱护公司的财产,不使丢失或损坏,尽管并非个人的直接
职责。
3.7.4 员工在使用公司财产时,必须事先学习和了解其使用方法,还有相关的
安全说明。
3.7.5 员工使用公司的财产,必须加以维护,如同爱护自己的财产。
3.7.6 员工必须服从命令,或有关工作安全的规定。
3.8 诚实守信
3.8.1 员工不得擅自更改、伪造、修改,剪切或破坏公司的文件,或公司与员
工之间相关的文件,员工无权对上述文件做任何行动。
3.8.2 员工必须按照事实向提供公司需要的个人信息,如果所提供的信息有任
何不正确或造假,必须尽快向公司提供正确的信息。
3.8.3 公司须要调查任何事情时,员工必须予以合作,上述合作,员工必须诚
实以待。
3.8.4 员工不得利用职权或在公司工作的机会,寻求任何违背个人职业道德、
工作规则、法律或公司的利益。
3.8.5 员工不得向上级或公司报告虚假陈述,或提交虚假病假。
3.8.6 如果发现可疑非法物品,或非法所得之物,或员工身上的武器,安保人
员进行检查时,员工必须同意接受检查。
3.8.7 员工不得为了自己和他人的利益而隐瞒或扭曲真相。
3.8.8 员工不得向上级通报或提供虚假信息。
3.8.9 员工必须以建设性的方式维持工作责任,或保持运营效率,不得故意拖
延工作。
3.8.10 员工必须尽力地给客户提供服务,必须以最大限度地维护公司的利益。
3.9 行为
3.9.1 员工在公司范围内不得相互争吵或使用暴力造成伤害。
本条包括公司组织的内外部活动上,或在公司外工作时和在班车接送时等其他
地方。
3.9.2 同工作相关的任何邀约,员工必须守时。
3.9.3 员工的消费必须符合个人的财务状况,不得让债务缠身。
3.9.4 员工进入公司或在执行工作时候不得携带武器、非法物品。
3.9.5 员工必须具有良好的品行,在公司范围内外都不得使用暴力。
3.9.6 员工必须服从并遵守公司或上级合理、合法的的命令;包括口头、书面
和其他方式的命令。
3.9.7 员工相互尊重,说话有礼貌,不得有攻击、侮辱,挑拨离间、斥骂、亵
渎其他员工或上级的行为和表现。
3.9.8 员工不得煽动或支持,促使员工之间、公司与员工之间或与外部人员之
间发生破坏团结,吵架,打架的行为。
3.9.9 员工不得故意做任何犯刑事案的事,即使不被起诉,如赌博之类也不可
为。
3.9.10 不管是工作还是非工作时间,员工都不得在公司或公司宿舍范围内,
或在工作场地内外执行工作任务时,禁止参与或支持赌博,不得因赌博而负债,或因
在工作场所赌博被逮捕。
3.9.11 员工不得在工作时间内、下班后,或在工作场所,或在公司员工宿舍
范围,或接送车上互相进行性骚扰。
4.安全维护
为了维护个人和他人的安全,员工必须尊重并遵守以下规定,主管不得让员工违反或不
遵守,规定如下:
4.1 公司所有员工必须按照公司规定使用统一装备和帽子。
4.2 为了安全,禁止员工留过长的头发,如留长发,必须把头发捆绑整齐。
4.3 关于从事机器设备工作的员工,按照工作状况和性质,作业时需要佩戴公司指定
的安全帽,护目镜,手套,耳塞和安全鞋。
4.4 关于从事焊接工作的员工,必须使用防止焊接产生的电弧光辐射的眼镜,戴上皮
手套,防护服,安全鞋,胸围裙,防止可能发生的火花。
4.5 员工使用叉车和起重机等进行操作时,必须远离其他员工以保持安全。
4.6 关于机械和装备的运输,必须请具有资格的人员执行,严格禁止使用没有此类资
格的员工从事工作和使用该项装备。
4.7 有关操作细节,必须使用由主管规定的各种设备,同时也是安全措施规定。
5. 处分
如所述的员工纪律,包括员工宿舍和接送机班车里的纪律,员工必须严格遵守执行。如
有员工不遵守,视为违反上述纪律,将根据违纪性质、轻重、或其危害性,处分条例中的任
何一条或多条予以纪律处分。公司纪律处分分四项,如下:
5.1 口头警告,并以书面记录为证。
5.2 书面警告。
5.3 停工,不支付工资福利。
5.4 解雇,不支付赔偿金。
6.解雇员工不支付赔偿金的条件供参考,如下:
6.1 渎职或故意对公司造成刑事犯罪。
6.2 故意给公司造成损失。
6.3 因疏忽大意给公司造成严重损失。
6.4 违反公司工作规定或公司合法公平的指令,且公司已给过书面警告,如属于严重
的错失,则公司无需警告。公司的警告书,自员工犯过失之日起,有效期不得超过一年。
6.5 不具有合理的理由离开岗位连续三个工作日,不管中间是否有假期隔开。
6.6 根据法院最终判决入狱,如果是由于疏忽大意或轻微罪行的情况,该犯罪必须是
导致公司遭受损失的。
7. 如果员工违反纪律,公司将以书面形式告知员工在调查期间让员工停工(暂时停止工
作),其中必须说明员工违纪原因并规定其停职调查的时间不可超过 7 天,并在停工前告知
员工。在停工期间公司要向该员工支付不少于该员工 50% 的工资。如员工并无违纪现象,公
司按照平时工作日的工资来支付给该员工,自停工日算起,再支付另 50% 的工资给员工,且
要加上 15%的年利率。
公司为了符合未来发展情况,按照劳动保护法规定执行,保留更新、修改工作规章制度
的权利。
具有审查并采取纪律处分职权的是总经理, 或由各个部门的主管、授权人员采取处分。
第九章 投诉
1.公司制定投诉原则主旨如下:
1.1 促进公司与员工之间的良好关系。
1.2 减少或消除影响员工士气的问题和疑虑。
1.3 对纪律处分做出公正、正确的判断。
2. 有关投诉规定
2.1 投诉范围和含义
公司希望在工作中员工和公司相互理解,使双方都收益, 因此如果员工在工
作上、工作条件上遇到问题、受到影响或者遭受到任何不公平的事件,都有权提出个
人的投诉。
2.2 投诉程序
投诉的步骤如下:
2.2.1 员工提出书面投诉,写明投诉原因和解决方法,签名,自时间发生之日起
七天内向主管提交投诉书。
2.2.2 投诉必须当事员工亲自提出,公司将不考虑事件外的员工提出的投诉。
2.3 对投诉的调查和分析
2.3.1 当主管收到员工的投诉后,在收到投诉之日起的 14 个工作日内将给予解
决方案,以口头或以书面形式答复投诉的员工。
2.3.2 如果投诉的员工在上述期限内未收到主管根据第 2.3.1 条给予答复,或
者得到的答复仍并不满意,员工可根据第 2.3.1 条获得答复之日起 7 天内向更高管理
层提出上诉。管理层将予以审理,并在收到上诉之日起 14 个工作日内答复员工,管
理层的决议视为投诉终结。
2.4 投诉解决流程
2.4.1 如员工不按照以上规定期限投诉,将视为没有投诉或上诉发生,视为投诉
已结束。但是规定的时间段,可根据投诉员工和主管协商共同确定延长。
2.4.2 根据第 2.3.1、2.3.2 条予以投诉事件审理权者,必须公正地审查并解决问
题,使员工和公司都得益。为此,员工可以就此问题向部门经理寻求建议,走正确的
投诉或解决流程。
2.5 保护投诉人和有关人员的安全
公司坚持平等、正义原则,着重于公司内部的良好关系,因此,进行投诉的员工和涉及
投诉的人员,公司将予以公正的审理,保持良好的关系氛围。
第十章 终止雇用、终止雇佣关系、补偿和特别补偿
1.有关政策
1.1 虽然公司希望每位员工同公司合作,在工作上获得快乐和成功,但是有时员工可能
有意离开公司,或者公司出于各种原因也可能终止雇用。
1.2 当解除雇佣关系,员工必须将公司财产、工具归还公司,任何对公司负有债务的员
工,必须向公司还清债务。
1.3 有意辞职的员工必须提前以书面直接通知直接主管,试用期内的员工提前 7 天提交
辞职申请,通过试用的员工则至少提前 30 天提出申请。
2.终止雇用与终止雇佣关系有以下情况:
2.1 死亡
2.2 辞职
如雇佣合同公司没有规定期限,或者员工在应付工资之日或之前以书面提前通知另一
方要求终止雇佣合同,以便在下一次支付工资时终止合同,则不必在三个月以前提出通知。
2.3 在试用期内解雇。
2.4 因违反纪律解雇
2.5 在如下情况下解雇将获得赔偿:
2.5.1 因人力过多,造成公司成本浪费,或者公司有必要解散该部门时的解雇。
2.5.2 因员工健康状况欠佳而解雇。
2.5.2.1 一年内请病假超过 30 个工作日,除因工作引起的疾病者除外。
2.5.3 因公司对员工的工作不满意或者不达标而解雇。
2.5.4 因公司对员工的行为不值得信任或不合员工资质而解雇。
2.5.5 因员工健康问题或者能力不足而解雇。
2.5.6 60 岁退休(根据身份证日期计算)。
2.5.7 员工有精神或行为障碍。
3.补偿金
3.1 员工不具备获得补偿权的解雇有以下情况:
3.1.1 根据本规定第 8 章第 5 条因违反纪律处分而被解雇的员工。
3.1.2 在特定项目中按指定期限雇用的员工,该特定项目并非公司日常业务或买
卖,其开始和结束的工作时间都有明显规定;或者是属于有时间性、有时间规定、结
束、或者季节性的工作,而在该季节内雇用的员工。该项工作必须在不超过两年的时
间内完成,而员工也在开始雇用时签订有书面合同。
3.2 被终止雇用的员工将根据被雇用时间获得补偿如下:
(1)已连续工作满 120 天,但不足 1 年的员工,公司要支付的补偿费不少于
最后 30 天的工资,对于计件员工,则须支付不少于最后 30 个工作日的薪水。
(2)已连续工作满 1 年,但是不足 3 年者,公司要支付不少于最后 90 天的工
资,对于计件员工,则须支付不少于最后 90 个工作日的薪水。
(3)已连续工作满 3 年,但不足 6 年者,公司要支付不少于最后 180 天的工
资,对于计件员工,则须支付不少于最后 180 个工作日的薪水。
(4)已连续工作满 6 年,但不足 10 年者,公司要支付不少于最后 240 天的工
资,对于计件员工,则须支付不少于最后 240 个工作日的薪水。
(5)已连续工作满 10 年以上,公司要支付不少于最后 300 天的工资,对于计
件员工,则须支付不少于最后 300 个工作日的薪水
根据第 3.2 条的解雇,指公司不让员工继续工作,且不再发放工资,因为聘雇合同期
满或其他原因,包括公司无力再经营,导致员工失业或领不到工资。
3.3 公司因引进新设备、新技术或者改造设备而需要调整工作部门、生产流程、销售
及服务系统等,导致有必要减少员工人数,公司将解雇的日期、原因和名单提交到劳工厅,
并提前至少 60 天告知被解雇的员工。
如公司没有提前通知将要被解雇的员工,或没有根据 3.3 条规定的时间内提前通知,公
司应向员工支付最后 60 天工资的特别补偿金为代通知金,对于计件员工支付不少于最后 60
天工作日的工资。
如果根据第 3.3 条已支付特别补偿费来为代通知金了,视为公司已经根据《民商法》规
定支付报酬以代替代通知金了。
公司根据第 3.3 条解雇员工,而该员工已经连续工作超过 6 年以上,期间的休息日,休
假日和公司安排休息的时间计算在内,那雇主需要在 3-2 条规定的补偿费里再增加支付特别
补偿费。增发不少于满半年计 15 天的最后工作日的工资(工作满 6 年则增发 180 天)。对于
计件的员工,公司也要增发不少于半年计 15 天的最后工作天数的工资。但是按照此条法律
发放的补偿费,其总数应不超过 360 日的最后工作工资,对于计件的员工,其补偿费合计后
应不超过最后 360 天的薪水。为了有益计算员工的特别补偿费,对于工作时间未满 1 年,但
工作天数超过 180 天的则以 1 年计算。
3.4 如果公司搬迁到其他地方经营,对员工或其家庭的正常生活造成重大影响,公司将
在搬迁前 30 天内通知员工迁移之事。如果员工不愿意跟随迁移,员工有权提出终止合同,
员工可获得不少于 3.2 条规定的 50%的补偿金。
如果公司不按第 3.4 条规定提前向员工通知公司搬迁之事,公司要支付员工不低于最后
30 天工作薪资的特别补偿费以代替代通知金,对于计件员工,则须支付不少于最后 30 个工
作日薪水的特别补偿费。
员工在公司搬迁之日起三十天内可向劳工福利委员会予以审查,是公司必须提前通知或
者员工是否可根据第 3.4 条第 1 款终止合同并获得特殊补偿费的权利。
根据上述第 3.4 条第 1 款终止合同,员工必须在公司搬迁之日起三十天内行使权利,或
以劳工福利委员会或法院的判决算起。
第十一章 安全健康
1.总则
为了安全,为了持续预防危害保持健康,员工必须遵守公司的安全健康操作指南或者其
他建议。
2.健康检查
公司每年进行一次健康检查,由一等西医师进行检查。如发现患有疾病必须禁止工作,
或者限制其工作的范围,如果员工合理理由拒绝健康或疾病的检查,公司将视为员工违反规
章制度。
3.关于汽车的使用
3.1 员工可以使用公司的汽车,当直接上级指示要以快速时间完成任务的情况下,且必
须是得到领导和行政部门的同意。
3.2 外出执行工作任务的时间是从指定停车位出发开始,一直到完成任务并将汽车停
在公司指定地点为止。
3.3 如果员工未经允许使用汽车,或将汽车开到工作需要的线路之外或回自己的住所,
如果发生事故,员工必须将汽车维修好后归还公司,所有费用由该驾驶人负责,公司绝对不
负责维修。
第十二章 实施和公布
本规章制度适用于全体员工
在本规定公布前使用的,规则,规定,通知或命令,如与本规定内容不相符的,则取消其中
有冲突的部分,并以本规定为准。
公布时间:2020 年 9 月
总经理: